可比价格
扣除价格变动因素的统计计价方式
可比价格是为消除价格波动影响而采用的统计计价标准,其核心功能是通过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实现不同时期经济指标的可比性。计算方法包括直接采用特定基期不变价格计算(如1990年工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核算)或通过价格指数进行缩减换算。国家统计局曾五次统一制定全国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体系(1952年、1957年、1970年、1980年、1990年),通过固定基期价格保障跨期数据可比性。该指标广泛应用于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等宏观经济指标增速计算,能准确反映实物量变动而非价格波动带来的数值变化。
定义与作用
可比价格是以消除价格波动影响为目的的统计计价标准,通过剔除商品与服务价格变动因素,使不同时期的经济总量指标具备可比性。其核心作用在于准确反映实物量的真实增减变化,而非受价格涨跌导致的数值波动。例如1994年工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增速为27.9%,但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可比价格增速仅为17.9%,更真实反映了实际生产规模扩张程度。
计算方法
具体实施包括两种技术路径:
历史演变
我国统计体系中的可比价格基准历经五次重大调整,每次调整均以十年为周期:
应用场景
可比价格主要服务于三大领域: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01 13:06
目录
概述
定义与作用
计算方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