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数字化
古籍整理形式
古籍数字化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古籍文献进行加工处理,转化为电子数据形式并通过数字介质保存传播的技术手段,是古籍再生性保护的重要形式。其核心是通过图像扫描、文本识别、数据库构建等技术,将古籍转化为书目数据库、图文光盘、网络资源等多层次数字形态,解决古籍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发布古籍及特藏文献影像资源已超16.1万部/件。
现状
齐鲁书社国家图书馆合作推出《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三编》,该项目在古籍普查数字化技术助力下,新增176种稀见典籍,是四库存目系列数字化工程的延续。此外,四川省于2025年12月发布《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将约50万册少数民族古籍纳入法治化保护,并计划制定《四川省少数民族古籍保护与利用专项实施方案》,推动抢救、整理、研究、数字化等核心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引入无损检测、智能辅助修复、AI图像识别等前沿科技。此外,2025年12月30日,由中国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牵头的10家古籍收藏单位联合举办了第十一次古籍数字资源发布活动,共发布古籍影像资源3748部/件,其中天津图书馆发布潮州歌册66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公共图书馆发布中外文古籍404种,国家图书馆还发布了海外回归古籍数字化资源;自2017年启动以来,该机制累计发布古籍及特藏文献影像资源超16.1万部/件。
古籍保护
古籍保护主要有两种:一是原生性保护,二是再生性保护。
原生性保护是指不改变原件载体情况下,对古籍进行修复、加固及改善藏书环境;
再生性保护是指通过现代技术、数字化手段将古籍内容复制或转移到其他载体。例如2025年编纂出版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三编》,依托国家古籍普查与数字化技术实现了底本全球征集、著录信息数字化审定及影写形态复原。该技术通过保留原书牌记、行款、序跋等形态特征,为学术研究提供了可征信的文本基准,以达到对古籍长期保护与有效利用之目的。
在法治化实践方面,2025年9月出台的《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作为中国首部古籍保护利用工作的地方性法规,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四川少数民族古籍的重要地位和保护要求,为系统、规范地开展古籍抢救、整理与研究提供了法治保障。
未来发展趋势
古籍数字化项目的国际性合作将是未来发展的目标
如藏书家韦力在2025年《四库全书存目丛书三编》发布会中提出的建议,未来可拓展域外征集渠道甄选真正的四库底本,通过国际合作完善《四库全书》文献体系底本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古籍数字化简介
数字化是古籍再生性保护的重要手段。古籍数字化属于古籍整理的范畴,代表着古籍整理的未来方向。
我国古籍数字化经历了数据库版、光盘版、网络版三个建设阶段。数据库版古籍包括书目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两种形式。光盘版古籍一般有图像版、全文版和图文版三种类型。网络版古籍主要是将数字化的古籍资源在网络上有偿或无偿发布,供互联网用户使用,这是目前古籍数字化的主要目标。
古籍数字化是对古籍或古籍内容的再现和加工,属于古籍整理的范畴,是古籍整理的一部分。
再生性保护>=古籍整理古籍数字化
存在的问题
1 缺乏整体规划,重复建设严重
2 文献购置和设备购置成为制约古籍数字化的两大难题
3 古籍整理技术成果未得到充分利用
4 检索技术急待完善
5 数字化文件格式数量多,不统一
6 人才的知识不全面性难以适应古籍数字化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31 09:40
目录
概述
现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