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咨询委员会(英文:Antiquities Advisory Board)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机构,根据1976年《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设立,负责就古物古迹事务向古物事务监督(即
发展局局长)提供专业建议,相关建议由
古物古迹办事处执行。该委员会职能包括评定历史建筑评级等级、宣布法定古迹及暂定古迹,其中1800年前建筑可认定为古迹。
古物咨询委员会得出的建议,会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
古物古迹办事处执行有关决定,包括决定香港法定古迹及评定香港历史建筑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