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卡银行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开办
信用卡发卡业务,承担信用额度授予、交易授权及资金清算等职能的
商业银行,需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并配备专业业务系统。同时建立涵盖客户资信审核、授信动态管理的风险管理体系。
发卡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向持卡人发行各种银行卡,并通过提供各类相关的银行卡服务收取一定费用。通过发行银行卡,发卡机构获得持卡人支付的信用卡年费、透支利息、持卡人享受各种服务支付的手续费、商户回佣分成等。
收单机构主要负责特约商户的开拓与管理、授权请求、账单结算等活动,其利益主要来源于商户回佣、商户支付的其他服务费(如POS终端租用费、月费等)及商户存款增加。大多数发卡银行都兼营收单业务,也有一些非银行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收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