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在航海科技领域特指具有潜在航行安全风险的物质或物体。根据《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规定,其分为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等9大类,包含硝酸铵炸药、
汽油等具体类型。
国际海事组织通过SOLAS公约等国际法规体系,要求运输环节中货主、承运人、申报员等主体分别承担包装检查、适载审核及规范申报等责任。中国《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集装箱装箱证明制度,2023年曾查获违规混装
射钉弹等典型案例。
航行障碍物作为其别称,属于海图标注的重要地理要素。
历史监管案例显示,2023年重庆朝天门海事处在开箱查验中,发现某集装箱违规混装射钉弹(UN0012)与普通五金件,违反第1类爆炸品隔离要求。该事件促使中国海事部门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