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斐
北齐时期酷吏
卢斐,北齐时期司法官员,左丞,被《北齐书》列入酷吏列传,与邸珍、宋游道毕义云等同属执法严苛的官吏群体。史载其'性残忍,以强断知名',传记保存完整度较高,现存于《北齐书》卷四十七列传第三十九的酷吏专章中,为研究北齐司法制度提供原始材料。
人物身份考据
这种分类方式体现了唐代史官对北齐司法特征的系统总结。
酷吏特征表现
根据《北齐书》记载体系,卢斐的执法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与之同列的邸珍、宋游道等官吏也展现出相似特征,反映出北齐时期司法系统存在崇尚强力执法的整体倾向。
历史文献记载
《北齐书》第三十九卷为卢斐传记的现存最早记载,该卷属于原书五十卷体系中的第47篇列传。文献结构显示:
现存版本中,卢斐传记保存完整度较高,为研究北齐司法制度提供了关键原始材料。
同列人物关系
与卢斐同列酷吏传的官员包括:
历史评价争议
唐代史官在《北齐书》酷吏传末评语中提出:
现代研究对此存在不同解读,有学者认为酷吏记载可能存在史官的主观倾向性。
学术研究价值
卢斐个案具有以下研究维度:
相关研究多聚焦于《北齐书》记载与其他史料的比对分析。
参考资料
北齐书.天津量子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3-09-03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22 06:24
目录
概述
人物身份考据
酷吏特征表现
历史文献记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