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是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东湖区委、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湖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东发[2010]9号),保留东湖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的职责。
(三)取消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
(四)新增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职责。
(五)新增管理、监督、指导社区矫正的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等工作。
(三)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基层司法所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六)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司法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调研、文秘、信访、统计、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行政事务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区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对全区各单位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比,推广普法先进典型,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承担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基层工作科
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工作;
(四)法律事务科
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公证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指导“148”法律服务工作;筹集、管理法律援助基金。
(五)社区矫正科
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纪检组。为区纪委的派驻机构。
人员编制
东湖区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7名(含司法助理员10名,街办、贤士湖管理处各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
领导信息
胡洪华 区司法局局长
熊跃华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 乓 区司法局副局长
林红风 区司法局副局长
下属单位
公证处、街道(贤士湖管理处)司法所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先进政法单位”表彰。
单位地址
南昌市叠山路136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3 19:50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