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综合工作部门,承担着研究制定东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综合研究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调节经济运行,推广节能减排,执行价格监控管理,指导和服务全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部门。
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的定位、目标任务以及生产力布局,编制全区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方案:归口管理全区各专项(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拟订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各领域年度计划的衔接平衡工作。
2、负责协调管理全区各部门(单位)争取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与项目、资金支持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区属各部门(单位)对接国家和省、市发改委投资领域,策划包装项目承接政策与资金。
3、负责监测全区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态势,研究分析全区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竞争力提升与城市可持续和谐发展等重要问题;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省、市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有关工作。协调区域经济运行、社会发展基础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组织省、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安排,提出政府投融资项目计划,组织拟订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重点项目融资方案;按权限审批和上报投融资项目,参与限额以上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统筹安排、监督管理、协调服务。
6、负责管理和协调政府投融资项目,开展政府投融资项目库和评审专家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项目论证、评审和可行性研究分析工作,管理全区重大规划经费和重大项目前期经费;负责指导和协调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上报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政府投融资项目的调度推进,监督审查财政性项目工程概(预)算,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
7、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处理行业运行的有关问题,依法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负责工业园区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8、负责贯彻执行《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有关价格方针、政策;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9、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负责全区政府部门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区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无线电工作。
10、负责统筹协调节能减排、环境资源及生态建设工作,促进全区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城市建设。
11、负责推进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