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州是云南历史上延续数百年的重要行政区划,
北周大象二年(580年)正式设立,治所位于
味县(今云南省曲靖市)。其前身可追溯至
西汉设味县、
蜀汉置庲降都督府的行政基础,北周正式设立南宁州,
隋朝设南宁州总管府管辖南中地区,唐代先后更名为
郎州后复称南宁州,
天宝年间废置。该地区自三国至唐天宝年间长期作为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元代改置
南宁县,明清发展为
曲靖府治所。
北周大象二年(580年)改南中宁州为南宁州,治所在味县(今
曲靖境内),旨在与甘肃宁州形成地理区分。隋朝延续该建制,设南宁州总管府,辖境包括今云南东部及丽江北部。唐武德七年(624年)改置
都督府,贞观八年(634年)更名为郎州,开元五年(716年)恢复南宁州称谓,天宝年间因
南诏崛起而废止。
南宋时期改设磨弥万户府,元至元八年(1271年)升为南宁州,治所移驻石城。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置曲靖府,清沿袭该建制。民国二年(1913年)废南宁县改称
曲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