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南原为清代台湾东部行政建制,光绪元年(1875年)
沈葆桢筹划防务时将同知移治卑南,成为后山地区早期治理据点。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湾建省时,
刘铭传奏议将卑南厅升格为
台东直隶州核心区域,确立其南路防务的战略地位。1892年正式改卑南厅置县,1945年并入
台东县,现存
卑南乡延续其地名脉络。
光绪元年(1875年),
闽浙总督沈葆桢实施「
开山抚番」政策,将南路理番同知由枋寮移驻卑南,强化后山地区治理。1887年
台湾建省后,首任巡抚刘铭传奏请将卑南厅改制为台东直隶州,设直隶州同专辖。至光绪十八年(1892年),经行政层级调整正式设立卑南县。
辖区位于台东纵谷南端,西北接
中央山脉,东南临
太平洋,扼守后山南北交通要道。《云林县采访册》记载该地是清代「
八通关古道」终点,连接前山与后山的重要节点。文献中「北以
苏澳为总隘,南以卑南为要区」的描述,凸显其军事地理价值。
1945年
台湾光复后实施行政整并,卑南县建制撤销,辖区整体并入新设立的台东县。原县治所在地发展为
台东市,西北部保留卑南乡行政区划。
卑南遗址发现于1980年代,考古证实此为距今3000-2000年的石板棺墓葬群。虽非行政建制直接遗存,但印证该区域在史前时代已形成聚落中心,为后世行政设置提供人文地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