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州是
唐朝乾元元年(758年)设立的行政建制,治所位于今南京市江宁区。其设立背景与
安史之乱期间加强江宁地区管控需求相关,名称“升”取自小计量单位名称,暗含抑制该地区发展的政治意图。
唐至德二年(757年)于润州江宁县设置
江宁郡,次年乾元元年(758年)改置异州,成为安史之乱期间(755-763年)中央政权强化江宁地区军事管控的重要举措。上元二年(761年)因战乱平定,升州建制被废除,行政区划降格为上元县,标志着南京地区在唐朝行政地位变动周期的结束。
唐代前期的行政调整奠定升州设立基础:隋开皇九年(589年)
蒋州取代南朝
建康城,唐武德三年(620年)改置扬州,武德八年(625年)扬州治所迁往江都(今扬州)后,南京地区行政层级长期维持州县二级建制。
唐代诗文中的'
白下'、'
江宁'等称谓均与升州存在时空关联,李白'烟花三月下扬州'诗句中的扬州实指南京西州城区域,侧面印证升州设立前南京在江淮地区的特殊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