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文明户”(又称“十星级文明户”)是
中共中央自2008年推行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乡党委和政府统筹实施,旨在通过评选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先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认星报名,之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评议,由村支部、村委会对评选户做检验考核,认定成功后立卡建档,并对获十星农户上报到乡,颁发十星文明户名牌于农户家门牌下方。连续三年获得“
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称号的,推荐到上级进一步表彰。而违犯相关规定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再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乡办一级给予十星级文明户入党优先、当兵优先、入团优先、医疗优先、农技实验项目优先、教育优先等优先权福利,设立村级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文化大院、健身房等设施时优先考虑邻近十星户所在位置并委派其为管理人员。
对获得十星级文明户荣誉并符合
贷款要求的农户,农村合作
金融机构在贷款手续、额度、期限、
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便利;创新推出针对十星级文明户的惠农金融产品,改善扩大涉农贷款抵押品种,开辟专属绿色高速通道。协调寿险公司为贷款十星小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优先为提供村干部综合福利保险服务,承保同时赠送“惠农卡”,让农户享意外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