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是由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主办的广播影视类奖项,成立于2024年,由原北京市广播影视奖和北京影视春燕奖合并设立。该奖项属于北京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中央和市两级审批制度,涵盖电影、电视剧(含网络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纪录片(含电视和网络)、动画片(含电视和网络)、网络电影、公益广告(含电视和网络)、科技奖等8类作品,设作品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共评选71部获奖作品及56个获奖个人,参评作品需符合政治导向、原创性等基本条件。第一届评选工作于2024年3月11日截止申报,累计征集作品1027部、个人申报289名,参评作品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北京地区注册机构制作并首播的作品。2025年6月8日,组委会公示拟推荐获奖名单,涵盖《
流浪地球2》《
觉醒年代》《
宇宙探索编辑部》等作品及
朱一龙、
易烊千玺等个人奖项提名,公示期至同年6月14日。评选表彰发布会于2025年10月27日举行,正式揭晓获奖名单。该奖项配套实施“京琅琊”人才评选计划,将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后期制作纳入职称评审范围,并推进“北京大视听”品牌建设,获奖者可通过人才引进及积分落户政策获得支持。网络视听作品占比突破三成,成为评选亮点。
北京国际电影节有限公司中标承担首届表彰活动执行,合同金额269.2万元。
奖项历程
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是北京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之一,实行中央和市两级审批制度,在人才评定、职称评审等方面极具含金量。其前身是北京市广电局主办的“北京市广播影视奖”和北京市文联主办的“北京影视春燕奖”。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的设立,将立足打造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作的风向标,推进“北京大视听”品牌建设,发挥北京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独特的影响力、引领力、创新力,在带动行业繁荣向上、推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事业中发挥应有之义。
2025年6月8日,第一届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组委会对本届拟推荐获奖和备选提名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14日。
2025年10月27日,评选表彰发布会将在北京举行。
奖项设置
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分为作品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包括电影、电视剧(含网络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纪录片(含电视和网络)、动画片(含电视和网络)、网络电影、公益广告(含电视和网络)、科技奖共8类,将评出71部获奖作品和56个获奖个人。本届“春燕奖”深度贴合行业发展脉搏,将超高清制作、AI创新应用等新业态纳入评选视野,特设“科技奖”类别,正是为了表彰那些运用科技创新提升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的典范。
评选规则
1.参评作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为群众喜闻乐见,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3)坚持原创,主题鲜明,时代感强,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4)叙事生动,逻辑清晰,编排合理,感染力强,富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视听效果。
2.参评个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忠于党的广播影视事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牢记社会责任,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影响力和一定知名度。
(4)参与创作的作品能够正确传递党和国家声音、传播主流价值观、展现新时代风貌。
(5)参评人员不应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历届回顾
2025年10月27日下午,第一届北京市广播影视春燕奖评选表彰发布会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发布会上,正式揭晓了本届获奖名单,包括电视剧(含网络剧)、电影、纪录片、动画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网络电影、公益广告、科技奖8大类共65部作品综合奖和53名个人单项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