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北京市政府设立的社科类奖项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87年设立,是首都人文社科领域最高奖项。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涵盖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多种成果形式,评选标准强调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与实践应用价值。截至2023年12月,第十七届共评出210项获奖成果,包含特等奖5项、一等奖40项及二等奖165项,涉及法律完善、历史文化研究等多个领域。其评选机制包含学科组复评、总评及公示等环节,旨在推动理论创新与服务首都发展。
历史沿革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于1987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旨在繁荣首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截至2024年9月,累计表彰成果达3579项,评选范围逐步扩展至法律、经济、文化等多个学科领域。
2025年12月30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对北京市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10项拟授奖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
评选机制
评选工作由北京市评奖委员会统筹,实施流程包含申报、初评、复核、总评及公示环节:
历届评选情况
社会影响
获奖成果需体现“实践品格与理论创新”双重特色,例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北京全景录》系统梳理首都社会发展历程,《提升我国冬奥项目运动员专项能力的夏季化训练措施》直接服务于北京冬奥会筹备。部分成果通过视频访谈形式向社会传播,强化了社科研究的公共价值。
评选争议与规范
条例规定对弄虚作假行为实施撤销奖励机制。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制度,经费由北京市财政专项拨款保障。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30 18:3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评选机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