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合是中国古代用于核对凭证的行政制度,既指验证符契文书的行为,也指核验时使用的符契本身。该制度要求将符契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通过骑缝印章、文字分写等方式实现凭证核验。明代在对外通商、官吏驰驿、财政管理等场景普遍应用勘合制度,如中日通商时采用'日''本'分写的勘合符作为身份验证凭证,地方官员设置通关勘合簿防范财务舞弊,世爵特权赦免需核验分存的铁券勘合。
明代苏州知府况钟设立通关勘合簿制度,要求所有物资出入均需通过符契核验,有效防止仓库管理舞弊。官吏公务出行需持
兵部
明代世券(
铁券)制度规定,功臣后裔犯罪时需将家族保存的左券与内府藏有的右券进行勘合,核验无误方可获得赦免。《
明史1404年后,
明朝与
日本。这种分写国名的符契制度成为15世纪东亚海域贸易的重要凭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