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农使(拼音:quàn nónɡ shǐ),是古代官名,专司督导农桑事务。其核心职责为劝课农桑、招抚流民及管理农田;具体职能包括春季出郊考察农事、发布《劝农文》、推广农业技术及检核赋税。汉代已设劝农类官职,宋代景德三年(1006年)确立路级官员兼劝农使定制,天禧四年(1020年)提点刑狱官兼领劝农职责;元代设劝农司并编撰《
农桑辑要》;明清时期则将劝农成效纳入官吏考核。
劝农使的核心职责是
劝课农桑,帮助农业发展。每年春天农事初兴时,劝农官员出郊劝农,到乡间地头了解春耕情况,并邀请地方宗族长老宴饮座谈以解决害农之困。劝农使作《劝农文》劝谕百姓尽心务农,并推广农业生产知识技术如编写和推广《农桑辑要》。监察和考核农业成绩被纳入
吏部考核。此外,劝农使还负责招集逃散和检括陷税。
宋代劝农使制度正式确立于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年),朝廷增设劝农使,由州府长官兼任,负责劝课农桑。
宋仁宗和
宋神宗时期进一步强化,将县令调整为劝农使,业绩纳入
吏部考核,并设劝农副使监督。劝农使每年春季出郊劝农,到乡间了解春耕,宴请宗族长老,并作《
劝农文》劝谕百姓。具体活动中,劝农使
陈靖在陈、许、蔡、颍、襄、邓、唐、汝等州劝民垦田,使开垦岁增。
金代劝农使始设于
海陵王时期(贞元二年,1154年),
劝农司于正隆六年(1161年)正式建立,职责包括生产、监察和教化职能。
元代大司农司内设劝农使,主要工作为推广农业生产知识技术,编写并推广《
农桑辑要》。
宋朝的劝农制度促进了古代农作物多样性种植、农田水利建设、精耕细作、蚕桑养殖等农业生产技术的提升与推广,繁荣了农业经济。该制度对当时民众的社会行为有一定影响,并为先进农业技术的传播提供了制度平台。宋代推广了踏犁、向北方推广水稻种植、向南方推广旱地作物种植,特别是向江淮两浙等地推广
占城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