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贡是清代科举制度中贡入
国子监的生员类型,属于
五贡之一。清制规定在各省
乡试录取正榜举人外另设副榜,名列副榜者可被选为副榜贡生,无须考选即能入国子监肄业。
清代乡试副贡录取名额自顺治二年(1645年)起按正榜五分之一设置,
顺天府定额20名,江南12名,后续各省均有明确配额。康熙十一年(1672年)后定制为每正榜五名设副贡一名,全国总额约六七十名。
副贡生员需通过国子监司业主持的“考到”考试(分一、二等)及祭酒主持的“考验”考试,合格者获发“
监照”作为入监学习及参加考核的凭证。
清代贡生分为五贡(
恩贡、
拔贡、副贡、岁贡、
优贡)与
例贡两类,五贡属正途出身,其中副贡因乡试副榜资格无需考选直接入监;例贡为捐纳所得,不列正途。
科举制度中,贡入
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在
乡试五贡之一(岁贡、
恩贡、
拔贡、
优贡、副贡),属正途出身,区别于通过捐纳获得的
例贡。清顺治二年(1645年)始定各省乡试副榜名额,初设全国总计138名;康熙十一年(1672年)后改为每录取5名正榜举人设1名副贡,成为定制。副贡虽仍需参加乡试以获得举人资格,但可凭贡生身份直接经礼部铨选任官。
清
顺治二年(1645年)正式规范乡试副榜制度,初定各省副贡名额总计138名,其中顺天20名、江南12名、江西11名等,并根据地域差异设置不同配额。
康熙十一年(1672年)起改为按比例录取,规定每正榜五名设副榜一名,形成定制。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科举制度废除后,拔贡考试成为唯一从秀才到
贡生的进阶途径,副贡制度随之终止。
《清史稿.儒林传三.王萱龄》:“字北堂,昌平人。道光元年副贡,旋
举孝廉方正,官新安、
柏乡两县教谕。”又《文苑传二.胡天游》:“字稚威,山阴人,
初姓方,名游。副榜贡生。”又有
吴浔源1861年(咸丰十一年)中副贡。
作为清代五贡体系中的正途出身,副贡虽非正式举人,但享有直接入
国子监肄业的资格。据顺治二年定制,乡试正榜每五名举人设一名副贡,康熙十一年后形成每正榜五名取副榜一名的稳定比例。其入仕途径包括通过礼部铨选直接授官或继续参与科举考试。贡监群体构成清代下层文人的主流,在地方治理和文化传播中发挥作用。1905年科举废除后,副贡与其他传统贡生选拔途径一同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