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
招讨使是清代武职体系中的重要官职,隶属于
安抚使司系统,在边疆治理中发挥职能。该职设于正六品武职外官序列,与从五品招讨使构成上下级配置关系,形成边疆地区军事管理的层级架构。
副招讨使的确立可追溯至清代官制改革时期。根据2013年公布的明清官制研究资料显示,该职正式列入《
大清会典》武职外官序列,其品级设置为正六品,隶属于安抚使司体系。
在清代九品十八级官制中,副招讨使被列为
正六品武职外官,较
从五品的招讨使低一级。这种品级差异体现在职权范围上:副招讨使隶属于安抚使司体系,与招讨使共同构成边疆军事指挥的梯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