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四川省的行政督察区
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别称四川省第十四区,是中华民国时期四川省设立的行政督察区,位于四川省北部。1935年6月正式成立,行政机关驻剑阁县普安镇,初辖剑阁、昭化等9县,1942年增辖青川旺苍后扩至11县。方言为四川话成渝片。1938年12月起专员不再兼任剑阁县长。1948年更名为剑阁行政督察区。1949年12月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改组为剑阁专区,驻广元县嘉陵镇,1953年并入绵阳专区。
历史沿革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6月,国民政府统一“川政”后,四川省实施行政督察区制,全省共划分为18个行政督察区,置行政督察专员。6月,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正式成立,专员公署(全称四川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第十四区专署)暨保安司令部驻剑阁县普安镇(今普安镇),田湘藩任首任专员兼保安司令,并兼任剑阁县县长。初始管辖剑阁、昭化广元阆中江油、彰明、平武北川苍溪等九县。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青川旺苍两县划归,管辖范围扩大至十一县。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2月1日起,第十四区专员不再兼任剑阁县县长,专署和剑阁县政府开始分署办公。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更名为剑阁行政督察区,俗称剑阁专区,专署相应改称剑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俗称剑阁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12月15日,专署和保安司令部人员撤离剑阁迁往江油中坝镇。1949年12月18日剑阁解放后于1950年3月20日改设为剑阁专区,专员公署驻广元县嘉陵镇(今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属川北人民行政公署;1953年1月改称广元专区;同年3月4日并入绵阳专区
行政区划
1935年至1942年辖剑阁昭化、广元、苍溪阆中江油、彰明、平武北川9县。
1942年至1949年辖剑阁、昭化、广元、苍溪、阆中、江油、彰明、平武、北川、青川旺苍11县。
地位与作用
剑阁作为川北地区政治、军事与文化中心的地位。
驻地
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自民国24年(1935年)6月成立起,四川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剑阁县普安镇(今普安镇)。
1949年12月15日,专员公署和保安司令部人员撤离剑阁迁往江油县中坝镇
参考资料
民国四川省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内江市人民政府(中国·内江).2011-11-29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4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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