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第”作为汉语词汇,由“别”(分离)与“第(宅邸)”组合构成,特指主宅之外另行建造的居所。这一概念在古代宗法社会与建筑规制中,常体现贵族阶层多宅邸的居住形态,如唐代韦思谦在骊山鹦鹉谷营建别第,宋代刘观察将京师别第租赁他人。
“别第”与“
别次”语义等同,仅存在拼音差异(dì/cì),其中‘别次’拼音为bié cì,例如《旧唐书·虞世南传》记载:‘太宗举哀于别次,哭之甚恸’。属异形词规范对象。其近义词还包括“
别邸”,指代同一类附属宅邸,而“别苑”“别业”则侧重园林或田产属性。反义词如“正宅”“本第”虽未明确记载,但可通过语义对比推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