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询价
金融名词
初步询价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市盈率区间的重要环节。其询价对象包括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机构投资者数量要求为发行数量4亿股以上的不少于50家、不足4亿股的不少于20家,且每个机构投资者只能以一个询价对象身份参与。形成的价格区间需在指定网站披露初步询价公告,该制度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
历史起源
2004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及配套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从而确定了股票发行询价制度。
询价对象是指依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
一般的新股发行要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步骤,当在中小企业板发行时,累计投标询价可以省略!
相关区别
初步询价与累计投标询价的区别:
1、参与的询价对象数量可能不同:初步询价的对象为发行人和保荐机构选择的符合询价对象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至少20家),而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而可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对象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
2、参与询价的方式不同:在初步询价阶段,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以一个询价对象的身份参与初步询价;在累计投标询价阶段,参与询价和配售的可以是机构投资者本身(自营账户),也可以是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但询价对象必须事先将相关账户报监管部门备案。
3、是否缴纳申购款及参与股票配售。参与初步询价的机构投资者无须缴款,如果其不参与累计投标询价,也不会获得股票配售;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须全额缴纳申购款,在发行价格以上的申购将会获得比例配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3 21:17
目录
概述
历史起源
相关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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