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西(1895—1940),字华洲,山东
沂南县张庄村人,
刘震东胞弟。后投奔兄长加入
奉军,1935年随部进驻西安,期间支持和平解决
西安事变。1937年返乡协助刘震东筹建抗日武装,发展游击队员400余人。1938年其兄阵亡后,在
沂蒙山区重组农民抗日队伍。次年加入
中共山东分局领导的抗日总动员委员会,任鲁南大队第二大队队长。1939年冬率部组建鲁南动委会特务团并任团长,期间拒绝国民党拉拢,坚持抗日立场。1940年3月21日因叛徒出卖,与许大猷夫妇被国民党郯城县保安队逮捕杀害。1975年9月被追认为
革命烈士,2020年9月入选第三批著名抗日英烈名录。
刘震西(1895—1940),字华洲,山东省沂南县张庄村人,刘震东胞弟。早年以木工为业,擅长雕刻。后到刘震东部当兵,苦学文化,严于律已,不嗜烟酒,不赌钱,为人敦厚,深受同事敬重。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他协助其兄招兵筹饷,发展队伍。1938年2月,其兄阵亡,他写下了“当思先烈未酬志,应尽后人报国心;战死沙场何所惧,不除日寇枉为人”的诗句,奔走于沂蒙山区,发动群众抗日救国,组织起数百人的农民抗日武装。1939年,加入山东分局领导的动委会,被任命为鲁南大队第二大队大队长。11月,他与参谋长许大猷等到临沂五区一带活动,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发展了3个营的抗日武装,组成鲁南动委会特务团,他任团长。
1940年3月21日深夜,因叛徒告密,他和许大猷夫妇被国民党郯城县保安队逮捕杀害。1975年9月6日,刘震西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他的遗骨火化后,存放在临沐县革命烈士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