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公理模式是
策梅洛-弗兰克尔集合论(ZF系统)的核心公理之一,用于从已知集合中构造满足特定性质的子集。该公理通过限制集合构造方式,直接排除了
罗素悖论的产生,奠定了
公理化集合论的基础。作为ZF系统的第二条公理,它与
外延公理、
配对公理等共同构建集合论的形式化框架。其数学表达要求对于任意集合X和逻辑谓词P(z),存在由X中满足P(z)的元素组成的集合Y。
1901年罗素悖论引发
第三次数学危机后,策梅洛于1908年提出首个公理化集合论系统,其中第二条公理即为分离公理模式。弗兰克尔在1922年改进该系统时保留了该公理的核心思想,最终形成现代ZF公理系统。
在策梅洛的原始构想中,该公理被描述为'通过限定公理元素对应的性质同时为真来定义集合',其对话式解释强调'只有当性质在某个已有集合的元素范围全体适用时,才能进行集合构造'。
1963年柯恩通过
力迫法证明分离公理模式独立于ZF系统的其他公理,这一成果:为集合论模型研究提供了新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