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可(1612年1月6日-1660年1月9日),俗名
韩宗騋,字祖心,号剩人,广东博罗人。早年寓居
南京、
北京庐山出家为僧,任华首台都寺,法名函可。崇祯十七年(1644年)闻北京陷落,悲痛国变。顺治二年(1645年)赴南京以请藏经为由暗中参与反清活动,亲历清军攻陷南京后撰私史《再变纪》记录事变。因携带
南明书信及《再变纪》手稿被捕,成为清代文字狱首位受害者,流放
沈阳。
顺治二年(1646)正月,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南明弘光王朝,函可将亲历清兵攻陷南京的重大事变记为私史《再变纪》。顺治四年(1648),函可携洪承畴所送印牌离开南京返广东,出城时被清兵搜出有朱由崧答阮大铖的书信以及《再变纪》手稿而被捕。后被押解送北京,又流放鞍山千山,敕住慈恩寺。
函可流放千山期间创“冰天诗社”及开堂说法。据其法侄今辨撰《重梓千山剩人和尚语录序》称,函可“七坐道场,全提直指,绝塞罕闻,称佛出世。”清顺治十七年(1660),函可迁化于沈阳金塔寺,时年49岁。(《五灯全书》、《博罗县志》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