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发行单位
经济学术语
出版发行单位是指通过商品交换将出版物传送给消费者的经营实体,涵盖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展销等多种形式,其业务受《出版管理条例》规范,需依法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该类单位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禁止发行违禁、非法及侵权出版物。
定义
出版发行单位是指通过商品交换将出版物传送给消费者的经营单位,主要包括批发单位和零售单位,但承担本版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出版单位不在其内。批发单位有时也可兼营零售业务,而零售单位只能经营零售业务。国家规定,发行单位的设立必须经过审批。
发行单位由于所从事的发行环节不同、规模差异较大,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就批发单位而言,一般设有采购、物流、销售等业务部门。就零售单位而言,一般设有进货、仓储、销售等业务部门。
参考资料
出版管理条例(2025版).椒江区政府门户网站.2025-01-22
最新修订时间:2025-07-18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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