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户籍登记在农村地区的中国公民,其认定需满足户口依法登记在村民委员会或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份的社区、依法承包经营土地(包括田、地、山、水等)或符合土地承包政策但由于其他原因暂未承包的、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条件。
定义与户籍管理
根据《
户口登记条例》及地方性规定,农村居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户口依法登记在村民委员会或含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区
依法承包经营土地(包括田、地、山、水等)或符合承包政策暂未承包
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包括四类情形:
本村出生且未迁出户口者
与本村村民结婚迁入者
被本村依法收养迁入者
经三分之二成员同意的其他迁入者
2024年户籍制度改革后,全国统一取消农业户口,农村居民家庭户口主要通过常住地与实际居住情况区分。农村居民是指户籍在农村的中国公民。
收入统计标准
国家统计局明确: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常住超六个月,收入计入城镇居民统计
城镇居民常住农村者,收入纳入农村居民统计
跨省务工者按常住地划分统计
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较高源于农牧业占比更大
收入统计包含工资性、家庭经营、财产性和转移性四类
居住环境建设
2021年统计数据显示:
全国85%行政村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农村居民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比重达到68%,全国超过30%的农户生活污水已得到有效管控
各地建成大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社会权益与政策
三权保障:户籍改革后保留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分配权
公共服务: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教育福利并轨,进城务工者可享受城镇医保和子女公办教育
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