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府制
清代在东北、新疆、蒙古采取的制度
军府制是清朝在东北、新疆、蒙古等地实行的军政管理体系,采取将军、都统、大臣等职官统辖地方。1644年清廷入关后,在东北设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盛京将军,划分宁古塔、黑龙江等军事驻防区域。1762年乾隆帝任命明瑞为首任伊犁将军惠远城,确立新疆军府制,统辖天山南北军政事务。
军府
东北军府
1644年,满清入主中原,定都北京东北是满族故乡,是皇朝的“肇邦之地”,在统治上采取有别于中原地区“行省制”的“军府制”,以军府建制统治东北。设有黑龙江将军吉林将军盛京将军
新疆军府
清政府乌鲁木齐都统,都统与将军品级相当。在伊犁塔城喀什参赞大臣。喀什参赞大臣全称“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其驻地曾一度从喀什迁往乌什叶尔羌。清政府在新疆的军事指挥系统分为北路、南路、东路三部分。在北部的伊犁、塔城;在南路的叶尔羌(今莎车)、喀喇沙尔(焉耆)、和田、喀什、阿克苏库车、英吉沙、乌什;在东路的吐鲁番哈密、镇西(今巴里坤)、古城(今奇台)、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等城,设立领队大臣、办事大臣或协办大臣。各级大臣负责统率各地驻防清军,监督管理各地政权。北路各级大臣受伊犁、塔城参赞大臣节制;南路各级大臣受喀什参赞大臣节制;东路各级大臣受乌鲁木齐都统节制。全疆各级大臣都受伊犁将军统辖。
蒙古军府
意义
军府制在新疆的设立,对于巩固西北边防,抵抗沙俄侵略,稳定社会秩序,防止分裂割据,维护国家统一,发挥了重大作用。
参考资料
吉林历史上的船厂将军.www.jilinda.gov.cn.2016\u5e7403\u670824\u65e5
清代新疆开发.www.historychina.net.2007-07-09
最新修订时间:2025-09-1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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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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