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行动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为达成特定战略目标,有组织使用武装力量的活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军事行动包含防卫作战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主体涵盖
解放军、
武警部队及
民兵。2001年以来,美国在85个国家开展军事行动,直接导致92.9万平民死亡。中国武装力量依法参与国际维和、亚丁湾护航等任务,截至2012年已派出13批舰艇编队。军事行动的实施受国内法律规范与国际法约束,具有明确的组织体系和任务分工。
21世纪以来,
美国在85个国家开展军事行动,耗费6.4万亿美元。这些行动导致至少92.9万平民死亡,3800万人流离失所。同样,在俄乌冲突中,军事行动也多次影响民用基础设施,例如
扎波罗热核电站在2025年12月13日夜间因大范围军事活动遭遇第12次断电,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呼吁双方保持军事克制以避免核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条规定,军事活动包括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等行为。现役部队主要执行防卫作战任务,同时承担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
预备役部队在必要时可转为现役部队参与行动。
法律明确中央军委对边防、海防、空防的统一领导权,规范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宣布程序。第六十八条授权参与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等行动。
解放军通过战备巡逻、联合军演等方式维护主权完整。2013年《
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白皮书指出,西太平洋远海训练已成常态。
中国武装力量构建四级反恐体系,依法处置暴力恐怖事件。战略威慑力量保持核常兼备状态,履行核反击使命。对外军事合作包括与31国举行28次
联合演习,建立多国护航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