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
汉语成语
冒名顶替是汉语成语,拼音为mào míng dǐng tì,注音ㄇㄠˋ ㄇㄧㄥˊ ㄉㄧㄥˇ ㄊㄧˋ,指假冒他人姓名以获取利益或地位的行为,属贬义词。该成语为连动式结构,可作谓语、宾语或定语。
司法解释
2020年10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根据草案,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拟被认定为犯罪。一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社会上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等事件,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应当专门规定为犯罪。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意见,将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同时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的,从重处罚。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冒名顶替罪罪名。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冒名顶替罪”首次入刑。
2021年4月26日,教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草案增加规定,组织、指使盗用或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草案对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将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的年限由“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修改为“二年以上五年以下”。
2025年1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回应规范人脸识别等热点问题时,提及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和冒名顶替上大学刑事处罚,确认冒名顶替上大学已入刑。
成语注释
冒:冒充,以假充真。
典型案例
苟晶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发生于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邱小慧冒用其名就读于北京煤炭工业学校,涉及伪造档案和户籍等行为;2020年调查后,邱小慧被开除并立案侦查,邱印林被开除党籍。
2025年12月,山东发现242名考生学籍被冒名顶替,多所高校开始清查学籍数据。
陈春秀案例中,2004年她被冒名顶替入读山东理工大学,顶替者陈某某被解聘,学历注销。王丽丽案例中,1996年她被冒名顶替入读聊城农业学校,顶替者王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成语出处
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二十五回:“你走了便也罢,却怎么绑些柳树在此,冒名顶替。”
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者从重处罚。冒名顶替行为可能涉及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等。从民事责任上讲,冒名者冒用了他人的身份信息,获得了上大学的机会,侵犯了被冒名者的受教育权姓名权,冒名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原则包括将侵权获得的全部利益赔偿给受害人,或赔偿受害人因被侵权遭受的全部损失。行政责任方面,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的,或将被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已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将被撤销;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开除处分。追诉时效方面,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侵权法关于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知道权利受损起算,最长20年。
成语用法
连动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贬义。
示例
西游记》四九回:“你这和尚,甚没道理!你变做一秤金,该一个冒名顶替之罪。”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 :《牛浦郎牵连多讼事 鲍文卿整理旧生涯》:骗了卜家女儿,到这里又骗了黄家女儿,又冒名顶替,多少混帐事。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一○○回:“并且一切官场的毛病,甚么冒名顶替、假札假凭等事,是尤为查察烂熟胸中。此刻恰好碰了一个姓卜的奖札,如何不心动?”
朱自清经典常谈·尚书第三》:《古文尚书》的运气真够坏的,不但没有能够露头角,还一而在的遭到了些冒名顶替的事儿。
社会评价
冒名顶替行径与'平等、公正、诚信、法治'是完全背离的,顶替了别人的身份也就是顶替了别人的人生,这对社会公平正义是何等的亵渎和践踏!
社会应鼓励支持被冒名顶替者重新走进考场,相关部门可以给他们提供适宜的方便条件,这也是对他们的一种合理的补偿。
多数网友对冒名顶替入刑持支持态度,认为该条文回应了社会关切,有助于严厉惩处冒名顶替者,给意图冒名顶替之人以威慑,进而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17 08:47
目录
概述
司法解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