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海水是根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国家主权水域,由
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延伸形成,包含
内海湾、内海峡等地理形态。
沿海国对该水域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法律地位等同于领土,可制定专属法律规章并实施全权管辖。中国通过《
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将
渤海湾、
琼州海峡等基线内水域定性为内海,禁止外国船舶在此行使
无害通过权。
中国于1958年颁布的《关于领海的声明》首次系统界定渤海作为内海的法律地位,该声明明确基线内水域适用领土主权原则。2020年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海事管理机构对内海水域的监管权限。
我国自1996年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后,公布大陆领海部分基线和
西沙群岛领海基线,均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该方式有效扩展了内海水覆盖范围,如琼州海峡通过直线基线划归内海水范畴。
渤海作为半封闭式海湾,其最宽处
老铁山水道宽22.8海里,符合公约标准,故被完整划入我国内海水范围。琼州海峡则因历史管辖实践被认定为内海峡,适用特殊通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