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5年12月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意见
《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是2025年12月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意见。
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双重功能,能够有效平抑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的波动性,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成功掌握塔式、槽式、菲涅尔式等主流光热发电技术,已建成全球领先的光热发电产业链。我国光热发电技术路线齐全,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行列,已基本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业链发展基本完备,设备与材料国产化率接近100%。电站单位千瓦建设成本从10年前的约3万元下降至1.5万元。度电成本已进一步下降,部分项目上网电价降至0.55元/千瓦时左右。已初步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截至2025年10月底,我国在运光热电站装机约162万千瓦,位居全球第三,在建装机规模约270万千瓦,占全球在建装机的90%以上。但另一方面,我国光热发展还面临初始投资大、市场竞争能力偏弱、系统支撑调节价值未充分体现、产业技术水平仍需提升的问题。在我国能源结构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助力能源强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意见》。
内容解读
为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意见》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2030年中国光热发电的装机规模、度电成本、技术水平和产业建设方面等发展目标,我国光热发电技术路线齐全,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行列,已基本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业链发展基本完备。,在大型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光热发电规模,《意见》提出了多种开发路径,如支持“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等类型的新能源基地开展光热电站项目建设。,建设一批以光热发电为主的支撑调节型电站,支持光热电站通过电力市场发挥系统调节功能,提升在运项目的调度响应能力等。
在降低光热投资和发电成本方面,《意见》提出通过规模效应带动快速降本,加快技术水平提升进一步降本增效,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价值提高收益,加强政策保障实现降本增收等举措。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出台有利于坚定行业信心,加速产业和市场成熟,进一步提升中国电力系统的韧性和自主可控能力,为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发展历史
2025年12月23日,《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2025年12月23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刘国斌发布了对《意见》的解读。
落实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将做好工作统筹,积极研究并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做好各项政策要素的保障。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光热发电发展,抓紧开展省级光热发电资源普查、布局规划等工作,推动落实光热发电相关电价机制、辅助服务细则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项目建设统筹协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针对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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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