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府
清代甘肃行省省会
兰州府是清代甘肃行省的核心行政建制,设置于乾隆三年(1738年),下辖狄道州河州二州及皋兰县金县渭源县靖远县四县,政治地位为行省省会,隶属陕甘总督,1913年废止。
建制沿革
清初延用明代陕西右布政使司建制,清初兰州隶属临洮府。康熙五年(1666年)实施陕甘分治,正式设立甘肃行省,将省会由巩昌(今陇西)迁至兰州。康熙八年(1669年),甘肃布政使司移驻兰州。乾隆三年(1738年)将临洮府治所迁移至兰州,改称兰州府,同时将原兰州卫改制为皋兰县。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陕甘总督移驻兰州。这次调整使兰州府的行政区划覆盖今兰州、白银及临夏部分地区。
行政区划
兰州府的辖区由以下州县构成:
政治地位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陕甘总督衙门由西安移驻兰州,形成省级行政架构:
历史影响
作为清代西北边疆治理体系的核心节点,兰州府的建制具有以下特征: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srd.lanzhou.gov.cn.2022-05-08
历史沿革.兰州政府门户网站.2022-05-08
历史沿革.srd.lanzhou.gov.cn.2022-05-08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4 18:43
目录
概述
建制沿革
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