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代尔
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兰代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作为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1870年起任职),主导了美国法律教育体系的现代化改革。他首创的案例教学法通过分析法院判决意见学习法律原理,该方法后被推广至医学、经济学等学科。在任期间推行判例汇编研究体系,改革招生标准并首创专职法学教师制度,使哈佛法学院成为全美法学教育标杆。
教育体系改革
1870年任哈佛法学院院长后,兰代尔实施四项核心改革:
这些改革使哈佛法学院注册人数从1870年的138人增至1895年的500人,1910年全美85%的法学院采用其教学模式。
案例教学法体系
兰代尔创立的教学方法包含三大特征:
该方法要求使用《合同案例》等判例汇编教材,主张法学研究应排除非法官撰写的文献。至19世纪90年代,案例教学法已成为美国法学院标准教学模式。
法学科学化理论
学术影响与评价
作为《哈佛法律评论》创刊初期主要撰稿人,兰代尔在该刊发表25篇论文,奠定其学术影响力。1942年庞德院长与《评论》编辑部的往来信件显示,兰代尔图书馆保存的文献仍被用作研究素材。前院长格里斯沃尔德将其列为对《评论》发展贡献最大的学者之一。
兰代尔的理论直接影响美国合同法重述工作,其《合同案例》被视为法典化运动的思想源头。大陆法系教育模式对其案例教学法的形成具有借鉴作用,形成独特的跨法系融合特征。截至2024年,案例教学法仍是全球超70%法学院的核心教学方法。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15 07:23
目录
概述
教育体系改革
案例教学法体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