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一类
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是中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社会公益类下属的类别,依据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设立,主要承担义务教育、基础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基本医疗等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公益服务。其宗旨由国家确定,禁止经营活动,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构编制实施严格控制。
公益一类相关
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宗旨目标和内容、分配的方式和标准等由国家确定,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履行职责依法取得的收入或基金要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这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从严控制,并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社会效益
关于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货币形态。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1、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指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利益举办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划分为两种类别: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
2、社会行政类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0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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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