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是指所有市场参与者均可自由获取的信息,其核心特征在于
非排他性和
非竞争性,本质特征体现为共享性与平等性。这类信息构成市场参与者的初始公共知识基础,并在市场活动中形成共同认知,例如在
寡头垄断市场中默认竞争者均具备同质化信息的假设。罗伯特·维里克查尔提出,当市场参与者仅依赖公共信息形成同质化决策时,
市场效率将受限于信息的共享程度。公共信息类型可分为纯公共信息(完全共享)与准公共信息(部分共享),涵盖政府、社会、企业等多个领域。其管理模式需通过技术(如数据平台建设)、经济(如成本分担机制)及人文(如伦理规范)手段协调信息生产与利用,涉及多主体协作。新华视评指出,多地公示信息出现人名雷同现象,暴露出信息审核与监管缺位问题,凸显公共信息真实性对公信力的基础作用。
公共信息指所有市场参与者能够自由获取的信息集合,其本质特征是共享性与平等性,表现为信息获取无竞争性、使用无排他性。此外,真实性是公共信息的关键属性,正如近期事件所示,“公共信息的真实性,是公信力最基础的承重墙”,信息失真可能导致信任体系瓦解。其核心功能在于构建市场活动的共同知识基础,例如默认参与者行为的合理性假设。
公共信息通过降低信息壁垒,可能增强
市场支配力。罗伯特·维里克查尔提出,当市场参与者仅依赖公共信息形成同质化决策时,
市场效率将受限于信息的共享程度。在竞争性市场中,公共信息既是协调工具,也可能导致创新动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