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年文明号
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联合命名的青年集体荣誉称号
全国青年文明号是由共青团中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家单位组成的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评选的荣誉称号。该评选活动始于1994年,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2023年第21届评选共认定1932个集体,其中709个获“二星级”、1223个获“一星级”认定。评选通过逐级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覆盖政务服务、商业服务、科技创新等15个重点领域。获奖集体需在职业文明、岗位业绩等方面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典型获奖案例
历史沿革与发展
1994年共青团中央率先在窗口行业试点创建活动,首批命名北京西单商场等60个集体。2009年改革为双年度评选制,并拓展至非公经济领域。2021年第20届评选覆盖1881个集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十团幼儿园成为首个获评的教育机构。2023年增设科技创新专项评选,航空工业自控所高铁安全计算机平台创新团队因填补铁路核心技术空白获二星级认定。2025年,新疆排依克边境派出所因75年戍边贡献及红色教育基地建设成果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评选机制与流程
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采取多层审核机制:
2023年评选过程中,全国组委会共收到申报材料1935份,淘汰率达38.1%,重点清退存在负面舆情或业绩不达标的集体。
星级认定体系
第21届起实施星级动态管理:
星级评定每届调整,2023年陕西省有44个集体参与星级认定,其中14个晋升二星级。
社会影响与建设
全国组委会推动创建标准体系化建设:
获奖集体平均青年员工占比达84%,较普通单位高24个百分点;业务创新成果转化率提升19.3%。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4 17:32
目录
概述
典型获奖案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