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选表彰的集体
,2021至2023年间累计表彰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26个集体。受表彰单位包括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等基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其在专利纠纷处理量、商标质押登记量等核心指标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评选组织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评选标准与名额分配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及公示等具体工作,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本地人社部门开展初评推荐。
评选流程
评选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评选标准
表彰情况
截至2023年,全国共有99个集体获得该荣誉称号,覆盖专利审查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等多类型单位。典型获奖单位包括:
社会影响
获奖集体通过经验推广带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如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处首创的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模式被纳入全国试点。安徽省3个获奖单位在2022年推动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同比增长30%,形成示范效应。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通过首创全国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完善质押融资机制及设立概念验证中心等措施,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2 16:16
目录
概述
评选组织
评选流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