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是由教育部组织遴选的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单位。2021年11月,教育部依据《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初筛推荐、专家复核评审与公示(2021年11月2日至9日)等三级审核程序,2021年12月通过教体艺函〔2021〕51号文件正式认定1885所中小学为第三批传承学校。该评选旨在将
剪纸、
书法、
武术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融入学校教育,通过建立“课程+社团+工作坊”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结合课程教学与实践,增强学生文化自觉与价值观塑造。入选学校覆盖31个省级行政区,各省入选数量差异显著,如安徽省50所、广西壮族自治区64所、甘肃省55所,典型案例包括重庆市钢峰小学(剪纸)、
重庆市南华中学(武术大课间活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校等。教育部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对传承学校每三年进行复核评估,未达标的学校将被取消称号。
教育部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对传承学校每三年进行复核评估,未达标的学校将被取消称号。截至2021年12月,全国已认定1885所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典型案例
重庆市南华中学开展“武术大课间”活动,参与学生体质合格率提升12%;广西多所学校通过非遗进校园项目,使部分学生掌握传统技艺;磻溪教育集团搭建了“校内—区域—全国—国际”四级展示平台,洛东儿童画参与2024年亚洲儿童画展等国际展览;
南京市石鼓路小学作为传承学校,持续深化版画特色美育,其校园美育文化案例于2025年获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江苏省特等奖、国家二等奖。
教育部浙江省艺术节艺术工坊评比一等奖,要求定期组织校园文化节等实践活动,如磻溪教育集团搭建的'校内—区域—全国—国际'四级展示平台,通过常态化个人画展、国家级赛事参与及国际展览。
安徽省要求入选学校积极开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
教育部依据《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开展评选,采用三级审核机制:学校提交申报材料后,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筛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评审。2021年11月2日至9日进行最终公示,期间接受书面异议反馈,2021年12月通过教体艺函〔2021〕51号文件正式公布认定结果。
第三批名单涵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各省入选数量差异显著:
安徽省50所、
甘肃省55所、
重庆市59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64所、吉林省四平市多所。典型案例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