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县系清雍正二年(1724年)从
长洲县析置的县级行政区,辖境包含今
苏州市姑苏区及
吴县东部区域,北起
阳澄湖,东南抵
甪直镇。该县与吴县、长洲县分治苏州城,形成三县共治格局。自雍正四年至乾隆二十四年间,先后三次编修《元和县志》,由
沈德潜主导修订工作。1912年民国政府撤销元和县建制,辖地并入吴县。
县域覆盖
苏州古城东部及周边区域,北以阳澄湖为界,东南延伸至甪直镇全境。根据乾隆《
元和县志》记载,县域内包含十郎巷(后改名
元和路)等主要街道,下辖6乡47都,治所设于苏州城内元和路(原十郎巷)。
县署建筑群位于元和路北侧,雍正年间始建官署廨舍,咸丰十年(1860年)毁于战火,同治十一年(1872年)重建门厅、仪门等核心建筑。现存苏州第一中学校园内保留宋代紫藤古木及清代县署建筑基址。
雍正四年(1726年)首修县志时,设立修志局并委任沈德潜分纂学校、水利等四卷。乾隆五年(1740年)刊印过程中,因监刻者擅自删改导致艺文卷内容失真。至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
礼部尚书沈德潜主持第三次全面修订,耗时十个月完成36卷本《元和县志》,系统纠正前志讹误并增补赋税、仓储等新政内容。
县域内甪直镇现存唐代塑壁罗汉、宋代银杏等历史遗存,印证该区域在元和县时期的宗教文化发展。清代县署旧址内宋代紫藤树龄逾九百年,现存主干周长3.3米,为苏州城区最古老的人工栽植紫藤。
县内编纂的地方志现存
国家图书馆、苏州方志馆等地,其中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刻本保存完整,收录沈德潜修订的《元和县志》3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