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是国际社会通过《
儿童权利公约》等法律框架确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20世纪以来,儿童权利运动显著提升了全球儿童福祉,但理论和实践仍面临困境,如教育权力设定伦理限度、公共理性精神培育等。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中,儿童权利的核心在于优先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消除重智轻德、忽视参与权等误区。
联合国于1989年通过《儿童权利公约》,为首个保障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全面权利的国际法律框架,
中国1992年批准生效。公约确立四大基本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并强调不歧视、儿童最大利益等核心原则。
儿童权利在教育领域的确认面临双重挑战:理论层面需平衡教育正义与
教育权力的伦理限度,实践层面存在家校共育重智轻德、忽视儿童参与权等问题。截至2016年,中国儿童权利突出问题为
留守儿童陪伴权缺失与城市儿童闲暇权受限。
儿童游戏权既是促进发展的工具(身体协调、社交能力提升),也是实现快乐的内在需求。现实障碍包括家长过度监督、教育环境压缩游戏时间,需通过观念转变、保障参与表达权等方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