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乐
倡优的歌舞杂戏表演
倡乐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chàng lè,指古代由倡优表演的歌舞杂戏。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将倡乐纳入音乐美学思想体系,与墨家道家的'非乐'主张形成对立,对后世音乐文化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汉书·贡禹传》记载“罢倡乐,绝郑声”反映了该词在政策层面的应用,而《后汉书》所述东汉郑太“日引宾客高会倡乐”则展现了其作为贵族宴乐与政治活动的组成部分。
释义与读音
“倡乐”作为汉语复合词,由“倡”与“乐”二字构成。其中“倡”指古代从事歌舞表演的艺人,“乐”即音乐或表演艺术,组合后特指倡优群体呈现的歌舞、杂技、滑稽戏等综合性舞台表演形式。
音乐思想史定位
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三家就音乐的社会功能展开论争。儒家(孔子孟子荀子)将'倡乐'纳入礼乐教化体系,主张通过音乐实现道德培育与情感疏导。'倡乐'是儒家学派(孔、孟、荀)主张的音乐美学思想,与墨家、道家的'非乐'主张形成对立,这两种音乐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儒家学派(孔、孟、荀)持'倡乐'观点,认为音乐具有教化功能,与墨家、道家的'非乐'主张形成对立。
文献记载与用例
东汉班固《汉书·贡禹传》记载:“放出园陵之女,罢倡乐,绝郑声”,表明当时已将倡乐视为需节制之宫廷娱乐。另据《后汉书·郑太传》载,董卓迁都长安后,郑太“日引宾客高会倡乐”,表面宴乐实则掩护救济士人、密谋反董活动。宋代王安石诗云“语我饮倡乐,不如诗献酬”,明代杨维桢亦有“百花楼前倡乐作”之句,印证了该词在古代诗词中的广泛运用。
社会文化功能
倡乐除娱乐功能外,常被赋予特殊社会角色。如郑太案例所示,宴乐活动可成为政治策略的伪装。贵族阶层的倡乐消费为社交网络构建提供媒介,反映出表演艺术在古代社会结构中的复杂作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5-11-18 21:43
目录
概述
释义与读音
音乐思想史定位
文献记载与用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