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期限是图书馆为保障文献流通效率设定的图书外借最长时限。其时长根据读者类型划分,教师等专业人员通常享有60-90天借期,学生及其他读者多为30天。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借阅60天,教职工可借阅各类图书90天,教职工借期设定为60天。允许通过线下设备或线上平台办理续借,续期时长与原借期相同或缩减。逾期归还需按日缴纳滞纳金,标准多在0.05-0.1元/册之间,超期30日以上可能面临加倍处罚或暂停借阅权限。特殊时段到期的图书可享受节假日豁免或自动顺延政策。
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普遍享有较长借期,安徽艺术学院图书馆等机构设定为60天,
江苏省委党校图书馆提升至90天。学生群体借期多数为30天,但
江西省商务学校自2019年12月起将学生借期延长至6个月。
续借需在到期前通过自助设备或线上平台办理,天府航院规定每册图书仅可续借1次,而
江苏省委党校允许普通图书续借两次。续期时长通常与原借期等长,如桂林旅院教职工续期30天,学生续期30天。
逾期滞纳金计算标准存在地域差异,
烟台理工学院按0.1元/天收取,天府航院降至0.05元/天。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实施阶梯处罚,超期30天后滞纳金翻倍。桂林旅院等机构采取权限冻结措施,要求缴清费用后方可恢复借阅资格。
寒暑假到期的图书普遍享有14天宽限期,节假日到期文献在江苏省委党校等机构自动顺延还期。部分图书馆设置免罚日,如天府航院每月第二周星期三免除滞纳金。烟台理工学院规定寒暑假到期图书可在开学后两周内归还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