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合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民或法人签订的货币资金借贷协议,具有有偿性和要式性特征,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约定利率。其核心条款包含贷款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及违约责任,并需符合国家信贷计划与物资保证原则。根据资金来源、货币种类、担保方式等维度可分为自营贷款、固定资产借款、担保借款等多类别。合同签订后,银行具有资金使用监督权,借款人需按期支付利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法律特征
信贷合同标的物为法定货币,签订后资金处分权转移至借款人。其有偿性特征要求必须支付利息,利率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上下限标准,超出部分无效。作为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不具法律效力。
合同具备诺成性特征,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不以实际交付借款为生效条件。但实务中常约定以担保合同生效、提款文件齐备等作为放款前提。
核心条款
信贷合同需明确约定以下要素:
分类体系
按资金来源可分为:
根据担保方式分为:
按资金用途划分包含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和固定资产贷款(期限≥1年)两大类。外币贷款需单独注明汇率风险承担条款。
办理原则
合同签订需遵循三大法定原则:
2025年实务操作中,银行需审核借款人财务报表、征信记录、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对单笔超500万元贷款实施贷后动态监测。
违约处理
借款人挪用资金需按约定罚息率(通常为基准利率150%)支付违约金,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逾期还款除计收复利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追偿费用。
银行未按约放款需赔付违约金,金额以迟延发放贷款数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争议解决统一适用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涉外信贷合同可选择仲裁机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