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损失
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合同应收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反映了金融工具因信用风险导致的未来现金短缺现值。其核心计量要素包括原实际利率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差额计算以及担保品变现等信用增级因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信用损失需考虑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合同条款,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需采用信用调整后的实际利率计算。在实务中,该定义被应用于新能源应收账款评估、债权减值测算等领域,如林洋能源对未进入国家补贴目录的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定义内涵
根据2017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信用损失被定义为依据原实际利率折现计算的合同应收现金流量与预期可收取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即为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定义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准则要求采用经信用调整后的实际利率重新计算现值,以确保损失计量的准确性。
计量方法
信用损失计量需执行以下规范:
如天马轴承集团在2020年对南京天马债权的处理中,因诉讼冻结导致收款延迟,按未来两年预期可收回现金流折现差额计提390万元信用损失,充分体现时间价值的影响。
行业应用
在新能源行业应收账款管理中,信用损失定义被广泛应用于补贴款减值评估:
会计处理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信用损失处理需遵循以下原则:
准则特别强调,信用损失计量必须包含具有合同条款效力的所有信用增级措施产生的现金流量,确保现值计算完整性。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7 16:37
目录
概述
定义内涵
计量方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