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眷是汉语词语,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以及与华侨、归侨存在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也视为侨眷。该身份认定不因华侨国籍变更而自动失效,但婚姻关系解除将导致侨眷身份自然失效。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申请侨眷身份时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扶养证明。
法律地位
侨眷享有与归侨同等的法律权益保护,包括:
2025年12月,广东省侨联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等政法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落实《关于建立涉侨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护侨根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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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侨联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依法维护侨益等职能,高标准完成年度各项任务。
定义与范围
侨眷的法律定义基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包括以下三类群体:
亲属范围涵盖直系三代血亲及配偶,具体包括:
身份认定标准
认定侨眷身份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特殊情形处理规则:
词语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