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侦查学(Criminal Investigation)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法学门类公安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实行按需招生,招生规模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需求相衔接,与办学定位、办学优势服务面向和培养能力相适应。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招生工作应严格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治考察等。
发展历程
199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侦查、安全防范专业为法学门类公安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分别为030406、030407。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侦查、安全防范专业合并,组建侦查学专业,为法学门类公安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30502。
2012年9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侦查学专业代码由030502变更为030602K,属法学门类公安学类专业。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侦查学专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四年。
2020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侦查学专业与治安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技术侦查学海警执法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专业共同组成法学门类公安学类专业,其中侦查学专业代码为030602K,学制为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202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侦查学专业与治安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技术侦查学、海警执法、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反恐警务消防政治工作铁路警务等专业共同组成法学门类公安学类专业,其中侦查学专业代码为030602K。
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公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要求,系统掌握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该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公安队伍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公安专业人才。
培养规格
专业学制
四年
法学学士
总学分:160~180学分
能力要求
系统掌握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精通专业相关的公安业务知识,掌握公安学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掌握专业领域的相关政策法律和行业规范,熟悉公安工作的发展历史和基本情况,了解专业领域的理论前沿。
知识结构合理,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相关领域知识。
具备运用本专业的理论、方法,分析和处理相关公安实务、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
具备一定的公安实战技能,掌握人身防护、应急救护基本技能,能够依法规范使用武器警械。
具备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分析判断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实践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具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掌握文献检索与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能够熟练进行网上办公、办案
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及公文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调查研究和终身学习能力。
具有运用1门外语进行日常交流、阅读和应用的能力。
具有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政法、公安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具有令行禁止、英勇顽强、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警察职业精神,牢固树立群众意识,遵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适应公安工作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实战意识,保密意识强。具有科学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掌握科学思维方法。
具有适应公安实战工作需要的强健体魄和健康心理,达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等有关要求。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课程体系由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构成。理论课程包括通识类课程和公安业务类课程(主要包括公安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训、实习、创新训练、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
公安业务类课程学分占理论课程学分的比例不低于65%,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35%,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20%。课程设置应遵循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规律,既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知识结构、专业核心能力和综合素质,又要与公安业务工作对接融通,将实战内涵融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构建适应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的课程体系。
该专业应将培养目标作为设计和实施教学活动的总体要求,培养目标中的各项内容要在培养方案实施中得到充分分解落实,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应可评价。定期评估人才培养质量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建立适时调整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机制。
理论课程
通识类课程由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课程、自然科学基础课程等构成,并加强党建理论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安全保密教育。在执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可根据综合素质培养需要,自主增设相关课程。
(1)公安基础课程
公安基础课程是为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职业素养和能力而设置的必修课程,由法律课程、公安理论与警察素养课程、公安实战技能课程等构成。法律课程包括:涵盖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证据法等知识和技能单元。公安理论与警察素养课程涵盖公安学基础、公安技术基础、公安群众工作、警察公共关系、犯罪学、警务心理学、公文写作、司法文书制作、公安信息化基础等知识和技能单元。公安实战技能课程涵盖警察防卫控制、武器警械使用、警务战术、现场急救、机动车驾驶等知识和技能单元。
(2)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是根据侦查学专业应具备的相关学科知识和各专业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而设置的必修课程。该专业在设置治安学、公安情报学、公安管理学等课程的基础上,围绕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公安实战需要,自主增设其他专业基础课程。
(3)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是根据各专业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设置的,应能够充分体现各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并构成逻辑上的拓展与延续关系。侦查学专业的专业课程应涵盖侦查学导论、犯罪现场勘查、犯罪情报信息、侦查措施、刑事案件侦查、预审学、侦查指挥与决策、信息化侦查等知识和技能单元。
实践教学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围绕专业核心能力、公安实战基本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能力的培养,建立完善实训、实习、实战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健全校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实践教学各环节纳入学业考评。
开展课程实训和专业综合实训,模拟公安工作的实际环境、业务内容和技术应用等,运用互动式、研讨式、情景模拟、角色扮演、案例教学等不同教学方法,通过学生深度参与、师生充分互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
实训教学应具有完整的实训大纲、教学指导用书及考核标准等。有公安实战部门的相关人员和教官参与教学活动。
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理论,在兼职教官指导下进行,时间不少于20周。应制定实习见习管理办法,具备完整的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有反映学生实习过程的记录档案。学生按规范填写实习记录和撰写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学生完成实习报告或作业。
主要包括学生选修创新训练课程、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独立主持研究课题或创新实验、发表学术成果、进行科技制作与发明、参加各类科技竞赛、参加学术讲座和实战研讨等活动,培养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及团队精神。
主要包括学生参加社区单位安防、大型活动安保、法律咨询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见习、志愿者服务、勤工俭学、“三助”(助教、助研、助管)活动、公益劳动等。
(1)选题要求
符合该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鼓励学术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够综合反映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符合该学科的理论发展;注重与公安实践中的实际问题相结合,有一定的实践应用价值;研究的范围和方向应恰当明确,难易度适中;毕业论文原则上应一人一题。
(2)内容要求
主要包括选题论证、文献资料综述、论文撰写、答辩评审等环节。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论文格式符合《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的国家标准。
(3)指导要求
应为本科生指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各专业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公安实战部门相关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在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指导工作应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制订各阶段的指导计划。
(4)管理要求
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具有科学、合理、严格的管理制度。开题报告、指导过程记录、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等相关材料齐全。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0周。
教学条件
师资队伍
专业教师满足该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辅导。具有稳定的学生管理干部队伍。根据《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原则上按1:100~1:150的比例配备专职学生管理干部。
教师队伍由专任教师和驻校教官构成。鼓励从公安实战部门、科研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和一定教学能力的公安民警担任驻校教官或兼职教官。至2020年,驻校教官和兼职教官占专业教师的比例分别不低于10%和30%。
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学缘、职称等结构合理,形成梯队。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不低于30%。
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和过硬的政治素质,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爱岗敬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学科专业的教育或研究背景,须通过岗前培训,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主讲实务性课程和实践性较强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实务工作经历。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胜任信息化条件下的教学或训练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坚持教学与科研互动,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科学制定并实施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定期选派教师到公安实战部门挂职锻炼,公安专业教师每3年应参加不少于6个月的公安工作实践。经常赴公安实战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密切关注警务实践最新发展,促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
学校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担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专业发展相关职能。具有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政策措施,建立教师任课试讲、教学研讨等制度,定期选派教师到中国内外知名高校进行访学和交流,教师培养培训有计划、有制度、有经费、有实效。具有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和老教师传帮带等工作机制。建立激励教师投身教学的机制,保证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专业教学工作。
设备资源
必修课程应有正式出版的教材或符合教学大纲的讲义。建立科学的教材选用和质量管理制度、提倡选用符合专业规范、高质量的新版教材,优先选用规划(统编)教材、精品教材、获奖教材以及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加强公安实战案例教材、实训教材的建设和选用。
具有与专业相关的图书资料(含电子类图书、期刊),生均专业图书量不少于50册(专业期刊每期按1册计算),生均年专业图书增量不少于2册。具有相应的信息化检索工具和平台。
建设专业的网络课程、专业特色案例库等数字专业教学化资源,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使用便捷的专业电子图书资源,具有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需要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具有公安网等专用网络或业务系统,为师生及时了解公安发展实践动态,开展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训练等提供便捷的资源支持。积极利用公安网络信息资源,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具有满足实训教学需要,符合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专业训练场馆、模拟仿真设施和实训警务装备等。
专业训练场馆主要包括体能与力量训练场馆及设施、警务技能和武器警械使用综合训练场馆及设施等。模拟仿真设施主要包括警务战术训练模拟街区、场所、案(事)件组合现场及设施等。鼓励依托校园网和公安专网,建设公安实战训练的网络平台,开发、应用实训教学模拟(虚拟)仿真系统,提高实战化教学水平。
实训教学的警务装备应与公安实战部门同步列装。新型警务装备能够在实训教学中得到及时使用,利用率高。
校外实践基地
具有与公安机关等进行长期合作共建、满足需要的校外实践基地。能够满足专业实习等校外实践教学要求,具备场地设施、指导教官、经费保障等条件,具有严格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
创新活动基地
具有与地方公安机关、科研单位、企业、社区等合作共建的校内外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和成果。
教学经费
专业教学经费主要包括资源建设费用,师资队伍建设费用,实训场地建设和实训设施购置、维护与更新费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费用,学生各类竞赛与创新训练费用,教学运行费用,教学评估费用等。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低经费保障标准,确保不低于教育部的教学经费保障标准有关规定。每年下达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学经费,保障经费足额投入和稳定增长,满足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需要。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向教学一线倾斜,不得用于非教学用途。
新设侦查学本科专业,开办经费不低于50万元(不包括固定资产)。
质量保障
应在学校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质量保障体系和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教学质量全过程的监控机制和学生发展跟踪评价反馈机制。
结构较为合理,队伍基本稳定,岗位责任明确,管理经验丰富,服务意识较强。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信息化管理应用能力,积极主动开展教学管理研究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有教学管理队伍的培训计划和措施。
建立教学督导专家队伍,完善督导专家督教督学、教师评学、学生评教、同行评议等制度,开展常态化的校内教学督导活动,健全校内教学督导工作机制。
明确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大纲编制、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实训教学、实习见习、毕业论文等主要教学环节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具有完备的教学考核评价方法和教学制度规范等质量管理文件建立健全日常教学管理、教学督导、教学评估和反馈等质量监控机制。
明确教学单位的加强专业建设、组织实施教学、开展人才培养、参与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教师在专业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具有公安实战部门人员、校外专家和本专业毕业生等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论证等工作机制。
加强专业教学改革研究,完善专业基本状态数据库和专业教学质量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动态的专业学习情况调查分析评价机制,能够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和综合发展进行有效测评。
建立常态化的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研机制、用人单位满意度跟踪评价反馈机制,多渠道、多方式、经常性地向用人单位、毕业生和社会有关部门等征求对专业定位、专业特色、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方法、实践教学、课程考核等的意见建议,开展对毕业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评价工作。评价信息应得到有效利用。
坚持专业的内涵建设和发展,专业目标明确、科学、合理,符合国家、社会、公安行业的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措施得力。
坚持培养日标、培养规格、能力标准、课程体系和教学环节等有机衔接与匹配。针对人才培养的每个环节,做到目标可达成、质量可监控、成效可评价。定期开展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工作,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改进。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教学奖惩制度,有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创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等政策措施。
学生发展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科学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开展行之有效的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
根据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面临形势任务变化的研判,该专业可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培养目标以及公安实战部门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在达到该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突出专业特色优势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培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
培养模式
系统谋划,整合资源,做好“智慧侦查”教育教学体系的顶层设计
一是从制度上对“智慧侦查”教育教学进行顶层设计。智慧侦查是对侦查流程的全面再造,具有全覆盖、全要素的特点。立足顶层设计,出台系列文件,构建“智慧侦查”教育教学体系,理顺“智慧侦查”教育教学机制,加大“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建设力度,是“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学院首先定位智慧侦查特色优势发展方向,并根据“智慧侦查”教学在不同时期的建设内容制定了建设任务清单,从办学定位与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科研和实验实训平台等多方面全力推动“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建设。
二是整合资源,形成“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专业合力。“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理念提出以来,学院确立以侦查学专业为主,刑事科学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两个专业为辅,形成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专业合力。侦查学专业是学院的传统优势专业,也是最早设立的公安专业,2019年确定为湖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2021年确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侦查学专业已经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教学科研、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平台和学生培养体系,具有较好的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建设基础。以侦查学专业为突破口,可以充分发挥侦查学专业“视频图像侦查”“犯罪现场勘查”“公安情报学”“信息化侦查”“经侦大数据分析”等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优势,扩大智慧侦查教学改革成果。同时,学院充分利用“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省级大数据合成化侦查创新创业基地”,师生积极开展智慧侦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产、学、研”的快速发展。还运用视频侦查实验室、现场勘查(虚拟仿真)实验室、智能侦查行为分析实验室、人像大数据分析实验室,结合人像比对和情报检索系统,全方位服务智慧侦查实战。
理念先行,整体推进,布局“智慧侦查”教育教学体系实施路径
(1)坚持高水平本科教育改革新理念
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明确提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学生中心、全面发展,服务需求、成效导向,完善机制、持续改进,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等原则。这是推进公安教育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新理念。学院在近年来的专业布局中,始终坚持高水平本科教育发展新理念,以政治建警、政治建校为依归,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服务公安实战为导向,以坚持“三全育人”为发展路径,构建以“智慧侦查”为特色优势的“教、学、练、战、研”一体化的教育教学体系,并持续改进,通过近三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在全校教职员工中基本凝聚了共识,“智慧侦查”教育教学体系改革得到深化,人才培养效果初步显现。
(2)完善“智慧侦查”教育课程体系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学院以“智慧侦查”为引领,开发完善一系列相关课程,构建比较全面的“智慧侦查”课程体系。
一是学院依托现有课程体系,以培育学生智慧侦查理念为重点,鼓励教师探索创新,融入新内容。在课程中融合智慧侦查教学内容,发掘智慧侦查元素,将智慧侦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运用相融合,将智慧侦查的课堂讲授与实验实训相结合,从而形成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理念,使学生们具有智慧侦查的思维。
二是保持对新技术的敏感,主动拥抱信息技术革命,在专业课程建设中积极探索“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开发新课程,如建设了“智慧侦查”“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大数据分析”“人像比对的侦查应用”“逃犯的侦缉”“声纹侦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现场勘查”等智慧侦查新课程,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使课程建设和教学内容更加贴近智慧侦查理念。
三是依托已有的实验实训场地,开发智慧侦查实验实训项目教学,拓展实验实训课程的范围和时间,推进智慧侦查实战化教学。
四是制定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和课程思政教学计划,把忠诚教育与智慧侦查有机结合。
(3)提升“智慧侦查”教育教学能力
一是组建“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和科研团队。学院坚持从挖掘自身师资资源和聘任实战教官两方面为主,组建“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团队。“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团队以学院现有师资力量为主,主要由侦查系师资构成,充分发挥学院其他系部师资优势,积极投身智慧侦查研究和实践。“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团队有教师80多名,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41人、博士27人,老中青三代结合,已形成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智慧侦查”教育教学队伍。
二是从公安机关、科研院所聘请与智慧侦查相关的实战教官、驻校教官30多人,签订智慧侦查创建合作协议,承担智慧侦查课程教学,分享智慧侦查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研究成果,推动智慧侦查广泛运用,充实了“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力量。
三是组建了视频侦查、大数据侦查、反电诈等师生教学创新团队,成立了“智慧侦查”理论和实践创新团队及新型犯罪研究所,力行智慧侦查教育实践,研究智慧侦查教学理论。侦查系信息化侦查教研室因开展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评全国公安教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同时,有10多名教师以智慧侦查为视角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实战专题奖励,出版《智慧侦查论文精选》(第一卷)、《智慧侦查典型案例评析》(第一卷),《视频侦查手册(中英文版)》《声纹侦查》《人像比对》《逃犯的侦缉》《零口供案件侦查》等有关智慧侦查理论研究系列专著或教材教参也将正式出版。
(4)拓展智慧侦查人才培育路径
一是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为契机,更新“智慧侦查”专业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中融入智慧侦查元素,增加相应课程,突出智慧侦查特色,从知识、能力、素质方面构建智慧侦查人才培养体系,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前瞻性和可行性。
二是在入学教育、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专业综合实训、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中融入智慧侦查内容,全环节提高智慧侦查人才素养。三是鼓励大学生开展智慧侦查创新创业研究,根据专业特点、实战部门需求、学科竞赛、学生兴趣等,选拔学生组成智慧侦查兴趣小组,着力培养智慧侦查拔尖人才。
四是通过举办学院智慧侦查技能大赛,选拔智慧侦查团队参加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省级以上竞赛活动,在竞赛中创新完善智慧侦查人才培养模式。2022年,学院“云治理—新时代下基层社区风险预警与辅助治理系统”获湖南省高教主赛道三等奖,智慧侦查人才培养初见成效。
科技引领,贴近实战,推动“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发展动力
“智慧侦查”教育教学体系是融通侦查学、刑事技术以及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一种新的教育教学模式,其推手主要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侦查工作的紧密结合,形成侦查工作新的生产力。因此,搭建各种科技平台,完善“智慧侦查”教育教学方式手段,是使侦查工作和教学工作真正“智慧”起来,成为 “智慧侦查”教学教育体系完善的重要推动力。
一是搭建“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专业平台。通过努力,学院为“智慧侦查”搭建了多个省级以上“智慧型”教育教学平台,如省级卓越侦查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和大数据合成化侦查创新创业基地,此外,学院还建设有“网络犯罪侦查湖南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网络侦查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公安技术研究院”“大数据智慧警务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协同创新研究院”等,能够为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开展理论研究和服务实战提供基础支撑。特别是“大数据智慧警务实战平台”和“智慧警务——风险排查预警系统”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盲信号处理中的线性与多重线性代数新方法及其应用”获湖南省自然科学三等奖,专业平台在“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完善“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的硬件设施。学院已建成视频侦查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智能侦查行为分析实验室、人像大数据分析实验室等与智慧侦查密切相关的实验室,以此为基础开发了“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特色实验实训项目,足以覆盖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智慧侦查全流程。学院正在加大智慧侦查实验实训场地建设力度,完善建设与之相适应的若干实验室,统筹打造一体化的智慧侦查实验实训平台。同时,协调共享贴近实战的实验实训资源,开通视频专网、情报研判权限和数字证书等,提升服务智慧侦查实战的能力。
创新机制,产业导向,完善“智慧侦查”教育教学社会服务功能
一是学院设立的湖南省公安技术研究院、视频侦查团队利用智慧侦查技术和资源优势,每年协助实战部门办案上百起,特别是在打击新型犯罪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侦查实战经验,成为实战部门侦查新型犯罪案件的重要支撑。
二是同实战部门深度合作,开展“智慧侦查”教学和研究。如实战部门提供侦办的智慧侦查典型案例,学院组织智慧侦查教学团队对案例进行点评,编撰并出版了《智慧侦查典型案例评析(第一卷)》,研究智慧侦查的基础理论,探讨智慧侦查的运用实践,归纳智慧侦查的实战经验。
三是依托学院智库,密切联系实战部门,发挥资政服务的功能,在《人民公安报》《公安教育》等报刊上发表智慧侦查系列文章,探讨“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建设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建设设想落地生根。
四是参加实战部门举办的各类智慧侦查会议,举办智慧侦查论坛和智慧侦查校局、校企座谈会,共商智慧侦查应用对策,共享“智慧侦查”教育教学建设经验,共图把智慧侦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做大做强、走深走实。
代表院校:湖南警察学院
重塑培养目标定位
政法院校侦查学专业需要立足实战需要,立足时代前沿,立足学生发展,培养学生核心素质以适应各类侦查机关的工作,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一是培养学生具备整体性侦查思维和系统化观念。侦查思维是侦查行为的灵魂,基于刑事一体化理念进行侦查学专业改革,必须适应通用型侦查人才培养趋势,唯有此,侦查人才的知识结构才能够呈现交叉融合、层次丰富、系统复合的特征。一直以来,传统教学模式以老师单向传授为主,重视教材和课堂知识的学习,而该种模式下学生仅能从一个扁平化的视角进行学习。在刑事一体化理论指导下,教学模式应紧跟实战前沿,培养学生构建整体性的侦查思维和系统观念,能够科学系统地运用侦查思维分析案件。
二是培养学生扎实的侦查专业基础知识和宽广的知识面。现阶段侦查学本科教学主要矛盾在于“整体性掌握侦查学知识的要求与侦查学各学科孤立教学之间的矛盾”。同时,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下,除侦查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多种必要的关联学科作为补充,拓宽学生的知识储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就是既有精深的专门知识,又有广博的知识面,具有事业发展实际需要的最合理,最优化的知识体系”。尤其对于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侦查学来说,时代发展和犯罪情势越来越需要侦查人员成为对各行各业均有所了解的“全才”;因此,侦查学专业课程设计中要注重构建蜘蛛网式的散射状课程体系,以侦查学专业课程为核心,向边缘扩散。
三是培养学生应用侦查学专业知识的能力。长期以来,“中国人才培养模式的弊端主要表现在重知识轻能力”。真实的刑事司法过程错综复杂,“每一个案件所涉及的都不仅仅是纯粹的实体问题或是程序问题,而是各种问题的相互交织”。基于刑事一体化理论指导,侦查人才培养过程要注重强化学生应用侦查学专业知识的能力,促进学生将侦查学相关科目知识融会贯通,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运用的良性互动来提高教学效果,以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能力。
四是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素质作为个人内在因素的综合,是运用知识和发挥能力的重要保障。刑事一体化视野下侦查学人才的素质结构要求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严明的纪律素质、强大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业务素质,这些都是一名侦查人员具有优秀的群众工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超强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的前提和基础,需要通过警务化管理、日常开展队列训练、严格请销假制度、定期组织政治学习等环节进行培养。
适当重构课程体系
为达到“培养学生具备整体性侦查思维和系统化观念”的目标,需要对政法院校当前侦查学本科课程体系进行适当重构。“课程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满足社会与日俱增的现实要求,教育内容的变革是时代演变的缩影”。刑事一体化理论主张学科的集群效应,注重相关学科知识和思维的采纳借鉴,强调学科要从不同维度和角度探讨,注重学科间的交叉,而不是孤立片面,画地为牢式地就学科谈学科,这一点对侦查学本科专业改革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具体来说,通过搭配圈层式的课程结构,以侦查学主干课程为核心,由中心向外围扩展,课程之间建立有机联系,形成一个完善的侦查学学科系统,促使课程设计富有体系性和逻辑性,学生学习呈现递进化。圈层结构的中心层面为核心课程,包括侦查学总论、刑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等;第二层为综合课程,包括犯罪现场勘查、侦查程序、侦查措施等;第三层为方向课程,包括信息化侦查、狱内侦查、监察调查、证据调查等,主要体现学校教学特色,回应侦查实践前沿问题;第四层为选修课程,如:会计在经济侦查中的应用、微表情、讯问心理、管理学、心理学、政治学、决策学等,落实按照学生个人兴趣和自身需要选择选修课程,注重科研方法和能力提升,最大程度提高教学效果。
有效重组课程内容
为达到“培养学生扎实的侦查专业基础知识和宽广的知识面”的目标,要有效重组课程内容。刑事一体化理论主张整体教学、学科交叉。一方面,对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内容进行系统的甄别筛选,组织专家和任课教师重新修订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案,系统、全面、科学地重组和更新课程教学内容,特别是要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改革等政策相适应,将侦查实践中的新理念、新问题、新方法、新要求体现在教学内容当中,实现相关课程完全融合的状态。与此同时,课程内容要结合新型犯罪研究和侦查前沿进行设计,通过融入证据体系构建、电子数据取证分析、情报信息挖掘、写作表达与人际沟通、人生规划与管理等相关内容,立足学生综合性发展,实现对侦查人才执法意识、侦查意识、职业规划意识的培养。另一方面,备课以集体形式开展,将教师备课置于整个圈层式课程结构之中,教师们不再“各扫门前雪”,而是做到相互配合,肝胆相照,共同把侦查学专业圈层式课程结构打造成有机联系的课程集群。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为达到“培养学生应用侦查学专业知识的能力”和“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综合素质”的目标,需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现阶段政法院校侦查学专业实践内容主要为毕业实习,但实践表明,仅仅依靠集中式的实习并不能很好地塑造学生的专业能力。“遵循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理念,将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贯穿到侦查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始终”,刑事侦查中对犯罪的追溯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运用相应侦查措施开展侦查活动,而各项侦查活动又蕴含着正义、秩序、效率等侦查价值的考量,需要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复合运用。这一系列环节仅仅通过课堂教学无法实现,需要融入各种实战案例,让学生面对并参与解决问题,从而培养学生应用侦查学专业知识的能力。因此,有必要结合实际提高实践、实训课程占比,尽可能增设课堂情境教学、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穿插在理论教学的过程之中,重视学生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先接受理论知识,然后再通过侦查实践检验侦查理论,同时带着头脑中的一些问题或困惑再回到理论知识,循环往复地促使学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齐头并进,侦查意识和侦查能力自然也会得到螺旋式上升。与此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特别是公安大数据系统架构与运维、数据分析与可视化技术”。随着信息化侦查在侦查实践中的广泛运用,侦查学专业学生的信息化能力培养至关重要,可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AI等现代工具助力侦查教学,在理论课基础上渗透到实践教学环节,提高教学效果。同时,学校应发挥平台优势,重视信息化背景下通用性侦查取证、实验实训场所的建设并安排实践教官,在现有公安机关实习实训基地基础上拓展检察机关、监狱、监察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实训基地,统一安排学生开展实践教学,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
升级师资队伍结构
针对师资队伍结构单一化问题,一方面,学校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入具有不同学科背景、任职不同部门的教官,为学生讲解侦查实战案例。另一方面,安排教师前往实战部门挂职锻炼,了解最新犯罪形势与前沿侦查战法,提高实务经验助力教学科研。通过不断优化教学团队的层次结构,打造双师双能、联通共融的侦查教学格局。针对当前教研团队的学历、学缘、年龄、学科专业结构和知识体系不合理问题,“厚待现有人才,挑选科研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之人担任学术带头人,打造行业权威,发挥名师导航作用”。学校可以通过侦查学专业教师参加学科进修、交流访学等方式鼓励教学转型提升,并提供专项经费,对教师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各类创新项目、智库项目等事项开展指导。同时定期举办侦查学术会议,邀请不同院校专家学者讲解侦查前沿问题,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两种方式以促进侦查学教师自身科研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代表院校:甘肃政法大学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侦查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神圣使命。随着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亟须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能力过硬,法律素养良好的侦查人才。在就业范围方面,公安院校侦查学毕业生绝大多数就职于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所管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但政法院校侦查学毕业生的就业范围远大于前者,除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以外,还可以从事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海警等侦查机关的刑事案件侦查。
深造路径
考研方向列举: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公安学
(考研方向列举信息来源:全国大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平台)
就业方向
开设院校
截至2025年5月,中国共有30所院校开设侦查学本科专业;截至2023年12月,中国侦查学本科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为5000-6000人。
参考资料
侦查学.全国大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平台.
最新修订时间:2025-12-24 12:40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