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凌汉
清朝大臣、书法家
何凌汉(1772—1840),清朝大臣、书法家。字云门,号仙槎,道州(今湖南永州道县)东门乡东门村人。清嘉庆十年(1805)乙丑科彭浚榜进士第三人(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历任工部、吏部、户部右侍郎,晋左都御史,升工部尚书,兼署户部尚书。其子绍基、绍祺、绍业、绍京,皆精书法,史称“何氏四杰”。何凌汉尤其擅长小楷和行书,其小楷以欧阳询为宗,行书取法《圣教序》和董其昌,笔力精到疏淡潇洒、技法精熟风规自远。
人物生平
何凌汉于清乾隆三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1772年9月21日)出生于湖南道州东门外一个穷苦的书生家庭,父亲何文绘,为州廪生,母郑氏。何凌汉自幼聪慧好学,孝敬父母。9岁时应童子试,俨若成人。16岁时,应道州、永州府试,均获第一,补为附学生。何凌汉少年时代,家庭极贫困,不久父母先后病逝。凌汉孤陋困苦,奋发读书。
乾隆六十年(1795),何凌汉与廖氏结婚。廖氏相夫持家,节衣缩食,初生子震儒早夭,继生孪生子绍基、绍业。
嘉庆六年(1801),参加贡生选拔,评为一等。
嘉庆九年(1804),参加顺天乡试中举。
嘉庆十年(1805),何凌汉成为进士,殿试考卷以第四呈进,嘉庆帝认为何凌汉文笔出众,书法也好,特拔为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
嘉庆十二年(1807),何凌汉出任广东乡试主考官。
嘉庆十三年(1808),任顺天乡试同考官。累迁何凌汉充任文颖馆、国史馆纂修,总纂文渊阁校理,咸安宫总裁,至武英殿提调。
嘉庆十九年(1814),何凌汉经任国子监司业,转任中允、讲起居注官,后累迁升洗马、侍讲、侍读至右庶子。
嘉庆二十四年(1819),主考福建乡试后,升为国子监祭酒。
道光二年(1822),何凌汉以祭酒主持山东乡试,留任山东学政,转为侍讲学士。每逢阅考卷时,他堂而皇之地在大堂披阅,但一切胥吏、佣役全另封闭于他处。他曾上奏:“考场中多一个检查作弊的人,就多了一个可以作弊的人。”又说“臣认为防范作弊的方法,只要抓住要领,就不会有麻烦。”皇帝传谕对他嘉奖。
道光四年(1824),任通政司副使。
道光六年(1826),顺天府尹朱为弼疏于政务,被降为府丞。皇帝召见何凌汉,说他“人品学问,朕所深知”,特升他为顺天府尹。一上任,他就革除了凡抱养育婴堂小孩,必须买数十两金龙票的规定。接着,设立“内号簿”,规定所属官吏审判案件要及时,何凌汉每月按簿催促结案,不得滞留未断之案。
道光八年(1828),何凌汉奉命调遣兵差,迅速擒获回族张格尔的造反。皇帝钦命部议何凌汉,每回都得到良好评价。何凌汉办案的主旨是只要罪行轻微,便仁厚处理。而对于凶恶贼盗则予以严惩,判案则“杀一儆百”,从严处置。而且,何凌汉还督促检查,将积压的案件全部清理。此外,他将下属的仕途升迁放在心间。过去,“事府属牧令,擢至四路同知,更无升途。因会疏请:以西路同知辛文禬补大名府,著为例。”在他的奏疏后,不只辛文禬升任知府,而且成为一种定式。他在官署后的荒废园中,栽花养树,亲题门楣“佳晴喜雨快雪之亭”。显示了他不忘民事的志向。而后,何凌汉授大理寺卿兼理顺天府尹事务。
道光十一年(1831),何凌汉署理兵部右侍郎、左副都御史,以后,升任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出任浙江乡试主考官。他又署理任礼部左侍郎。
道光十二年(1832),何凌汉以工部侍郎被派任浙江学政,整顿考试秩序。他注重以经术造士,如在山东时集造访全祖望,增辑梨洲黄氏《宋元学案》,刊刻推行。他对待考试十分严谨,使学风为之一变。
道光十三年(1833),何凌汉调任吏部右侍郎兼顺天府尹事,来到京城。何凌汉针对当时凭捐献得官优先任用的成规进行了改动。他认为,这会使那些打算凭才干正途而入的人也去花钱捐得官职,对于吏治和国家优选人才都有损害。这项议论改变了吏部的规定。不久,何凌汉又调户部,他议复湖广总督所上奏的“慎选廉能,代筹科”在苗疆防变的章程。
道光十四年(1834),奉命查勘,承办移建皇后陵典礼。何凌汉晋升总宪,以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经筵讲官。管理顺天府尹事。
道光十五年(1835),何凌汉署理吏部尚书事。后调工部尚书任会试副考官。
道光十六年(1836),兼吏部尚书。
道光十九年(1839),何凌汉调任户部尚书。仍旧署理吏部事。四川总督宝兴请“按民粮津贴防边经费”。何凌汉认为这样“非藏富于民之义,军需籍资民力,尤不可率以为常。”因此,他奏请在各省秋拨款项下借拨,如果是一百万两,其中以三十万为初设边防经费,其余的或者发展商业、或者增置田亩,所获息以四万为常年经费,二万提还借款。如此“于防边恤民两有裨益。”道光帝准奏。这一年,他与他的儿子何绍基分别主持顺天、福建乡试。钧掌文柄,父子同辉,在清朝也不过几回,同僚以之为荣。何凌汉在户部为有罪者请旨,使他们捐献后获得复职的机会。他在工部又为久不提升而踏实工作的提供了选拔的机会。使那些凭拉关系升迁的现象消失了,升转走上了正路。久而久之,何凌汉积劳成病。
道光二十年(1840),皇后晏驾发丧,百官齐集郊外十余日。等何凌汉回到寓所,已经受寒而生病。他带病仍然竭力于公务,不久,难于支撑,只得告假。诏令刚下,何凌汉已去世了,时道光二十年二月五日。享年69岁。葬于长沙谷山九子山之阳。他临终呈上的遗书,使嘉庆帝久久哀悼不已。追赠他太子太保,赐祭葬。表彰他勤学好问称“文”,止于义理称“安”。赐谥号文安。清朝二百年以来,何凌汉蒙圣恩特谥此号,别无旁人。
人物评价
大学士阮元曾为之作墓志铭曰:“久任京兆,三辅安治。铺奸弭盗,儒雅便宜。爱人节用,慎于度支。”对他在顺天的政绩作了高度评价。
个人作品
著有《云腴山房集》。
轶事典故
何凌汉长于诗文。书法名声,海内推重。朝廷重大训诰册文,多出自他的手。何凌汉曾敬书全唐文巨制,应酬朝鲜、琉球的贡使索要书法等,应接不暇。可以说是一代书法高手。何凌汉在朝为官,正直平和。遇事廷议时,他“熟筹利弊”,深思熟虑利害关系,既考虑法度又顾惜人才。传说,在他去世前夜,天上有颗星陨落于庭院之中。
据传,何凌汉对家法十分重视,很受世人敬重。他对长辈孝敬、敦厚、忠实。年轻时,他连夜跑回家去探望父亲疾病,正赶上雷雨交加,迷失了方向;这时,何凌汉觉得似有灯火前面引路一样,指引着他回到家中。还有,何凌汉的兄长去世,他十分哀痛,连朝官及乡绅都被感动了。
史料记载
《清史稿·卷三百七十四·列传一百六十一·何凌汉》
何凌汉,字仙槎,湖南道州人。拔贡,考授吏部七品小京官。嘉庆十年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大考二等,擢司业。累迁右庶子。典广东、福建乡试,留福建学政。令诸生自注诵习何经,据以考校,所取拔贡多朴学。道光六年,授顺天府尹。京畿狱讼繁多,自立簿籍,每月按簿催结,无留狱。迁大理寺卿,仍署府尹。在任凡五年,历左副都御史、工部侍郎。典浙江乡试,留学政。命偕总督程祖洛按讯山阴、会稽绅幕书役句结舞弊,鞫实,请褫在籍按察使李沄职,馀犯军流有差。任未满,调吏部侍郎,召回京,兼管顺天府尹事。调户部,复调吏部,仍兼署户部侍郎。
御史那斯洪阿条陈地方官有钱粮处分,不准升调,及变通杂税,下部议。凌汉兼吏、户两部,驳之,谓:“理烦治剧,每难其人,若格以因公处分,必至以中平无过者迁就升调。且吏治与催科本非两事,未有因循良而帑藏空虚者,亦未有因贪浊而仓库充盈者,是在督抚为缺择人,不为人择缺,正不必徒事更张,转滋窒碍。”又谓:“地方各税,有落地杂税,及房屋典当等税,已极周密;至京师九门外有铺税,天津、新疆沿壕铺面有房租,因系官地、官房也。今欲尽天下之府、厅、州、县仿照定税,则布帛菽粟民生日用所需,市侩将加价而取诸民以输官,水脚火耗,官又将取之於民;且闭歇无常,税额难定,有敛怨之名,无裕国之实。”前议遂寝。
十四年,擢左都御史,迁工部尚书,仍兼管府尹如故。累署吏部尚书。十七年,吏部因京察一等人员有先由御史改官者议驳。凌汉以不胜御史,非不胜外任者比,如此苛绳,有妨言路。御史改部之员,例准截取。至京察虽无明文,从前有御史降调保送员外郎者,援以请旨。因面奏现任大员花杰、吴荣光,皆曾由御史改降,遂奏俞允。
十九年,调户部尚书。四川总督宝兴请按粮津贴防边经费,议驳之,略谓:“川省地丁额徵六十六万,田赋之轻,甲於天下。现议按粮一两加津贴二两,百亩之家,不过出银三两,即得百万两,小民未必即苦输将。然较原课几增两倍,非藏富於民之义,军需藉资民力,尤不可率以为常。请於各省秋拨项下借拨百万两,以三十万为初设边防经费,馀或发商,或置田,所获息以四万为常年经费,二万提还借款,於防边恤民两有裨益。”诏允行。是年,典顺天乡试。子绍基亦典试福建,父子同持文柄,时人荣之。二十年,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安。绍基官编修,见文苑传。
家庭成员
长子:何绍基,晚清诗人、画家、书法家。曾官翰林院编修、文渊阁校理国史馆提调等职。
次子:何绍业,晚清书画家。曾官兵部员外郎。
三子:何绍祺,书画篆刻家。曾官至浙江道员。
四子:何绍京,书画篆刻家。曾湖北候选道员。
孙子:何庆涵(举人1821-1891)著名书法家、学者、官员
曾孙:何维朴,何绍基之孙,书画家。曾官江苏候补知府、上海浚浦局总办。
曾孙:何维栋(进士 1852-1887),何绍业长孙,书画家、篆刻家。曾官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改刑部主事。
曾孙:何维棣(举人 1856-1913)书法家、学者、四川大学首任校长。
曾孙:何维畯(举人 1856-不详)书法家、学者、政府官员。
曾孙:何维棅(约1853-1888年间)清末著名谜语家、学者
曾孙:何维构(不详)书画家、民国苏州驻军团长。
玄孙:何积祜(举人 1880-1934)书画家、学者
玄孙:何积祉(不详)清末民国著名篆刻家、艺术家、学者
玄孙:何积烺(1884-1967)留日研究生、著名医学工作者
玄孙:何积熛(1903-1985)留学美国专家、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著名核工业专家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1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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