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舍是汉语词语,拼音为zhuàn shè,原指古代供官吏、驿夫及宾客休息住宿的处所,后亦借指旅馆、饭店。其内涵包含双重维度:作为实体场所,既属战国食客制度的组成部分,亦为古代驿站的代称;作为文化符号,被《星经》列为紫微垣星官名,部分道教文献还将其视为早期传教点或道士居所。该词起源于战国食客制度,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贵族门客按身份等级分住代舍、幸舍、传舍三等,形成早期分级住宿制度。汉代起被纳入官方驿传系统,兼具接待与公文传递功能。至明清仍延续驿舍概念,语义演变中保留“驿站房舍”本义,衍生出“暂居之所”的哲学意象。
1、原为战国时贵族供门下食客食宿的地方。在周代,传舍又称为‘庐’、‘侯馆’,最初主要供来往官员、驿使等休息、换马。春秋战国之后,逐渐接纳部分商人、旅客。客有上、中、下之分,舍也分传舍、幸舍、代舍。泛指古时供行人休息住宿的处所。传舍见于甘肃出土的汉简。
盖所以供驿长,驿夫,以及往来官吏,休息食宿之地也。(参考
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晋 常琚《
华阳国志》卷八:“益州刺史王浚以为不孝,诛瑞及祭酒袁旌等,焚其传舍。”
明 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九十四回:“(齐湣王)乃置为客舍三等:上等曰‘代舍’,中等曰‘幸舍’,下等曰‘传舍’。代舍者,言其人可以自代也;上客居之,食肉
乘舆。幸舍者,言其人可任用也;中客居之,但食肉不乘舆。传舍者,脱粟之饭,免其饥馁;出入听其自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