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郡
隋唐时期哈密古地名
北魏时期首次设立伊吾郡,隋大业六年(610年)正式置郡,治所设于新伊吾(今新疆哈密市)。唐朝天宝年间改伊州为伊吾郡,辖境涵盖今哈密市全境。其行政区划范围以哈密为中心,包含周边区域。
历史沿革
西汉时期该区域属匈奴东汉永平十六年(73年)归西域都护。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首次设立伊吾郡,成为中原王朝西域的重要行政建制。
隋大业六年(610年)正式置伊吾郡,治所设于新伊吾城(今哈密市区)。唐贞观四年(630年)改置西伊州,两年后定名伊州。天宝元年(742年)恢复伊吾郡建制,至乾元元年(758年)复称伊州。
地理范围
辖境覆盖天山山脉东段北麓区域,核心区域为今哈密市及周边地带。隋代伊吾郡东接敦煌郡,西临高昌故地,唐代辖区扩展至巴里坤湖周边。
地质特征呈现南北分异:北部为草原牧场,南部为绿洲农耕区。境内有伊吾卢故城遗址,位于今哈密市西河街道附近。
行政变迁
汉代在此设宜禾都尉,负责屯田戍边。隋代设郡后下辖三县:新伊吾县、柔远县、纳职县。唐代伊吾郡最高峰时期辖三城,包括伊吾、柔远、纳职。
该建制废止于唐末,因西域政局动荡改由西突厥控制。元代归甘肃行省管辖,清代划入哈密直隶厅
名称延续
伊吾县位于哈密市东北部,与古代伊吾郡管辖区域无直接关联。
文化影响
该地名现存于37处唐代敦煌文书记载,《元和郡县图志哈密别称,清代《西域图志》记载当地维吾尔语称'库木勒'。
最新修订时间:2025-10-29 05:58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地理范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