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售是指企业所有者通过买卖活动将部分或全部产权转让给其他经营主体的经济行为,或将国有小型企业出售给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行为。这一行为可涉及子公司、部门、产品生产线等资产的转让,在特定情况下也指将国有小型企业出售给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截至2022年10月29日,企业出售是经济学术语,其核心表现形式为企业所有者将其现有的某些子公司、部门、产品生产线、各种资产甚至整个企业的产权通过买卖活动向其他经营主体流动转让的一种经济行为。该行为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具有明确的法律属性和经济价值转移特征。
截至2022年1月22日,在国有企业改革领域,该术语特指国有小型企业向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转让所有权的行为。这类交易需遵循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属于公有制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
(1)企业出售后,买受人将所购的企业资产纳入本企业或者将所购企业变更为所属
分支机构,将原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因买受人承接了所购的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
债权债务),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即构成企业资产的承继关系。根据企业法人财产原则,买受人应当承担所购企业的原有债务。被出售的企业的原有债务由买受人承担是企业出售后
债务承担的一般原则。
(2)企业出售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原
企业法人予以注销的,是指买受人将所购的企业资产作为自身资产出资入股与他人组建的新公司的情况。因买受人是以所购企业净资产出资入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被出售企业的原有债务既然已被买受人吸纳,企业出售前债务应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的新公司中的
股权承担民事责任。